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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和丰富产品品种和类型,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各生产基地的部分产线产能进行结构化调整,同时结合近期市场情况综合考虑,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久日)的临时停产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临时停产原因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投产,公司已构建了多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基地生产项目基本上按计划正常开展。随着公司生产基地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使产能得到了有效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发展的基石,为公司未来实现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为强化“房住不炒”,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常州久日的主要产品1173、18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叠加近两年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公司在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和丰富产品品种和类型的同时,结合近期市场情况综合考虑,拟对公司各生产基地的部分产线产能进行结构化调整。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对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的临时停产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二、常州久日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年7月9日

  法定代表人:闫云祥

  注册资本:6,150.092400万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东康路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久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常州久日暂定从2023年1月1日起临时停产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常州久日2022年1-9月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46%、2.24%,常州久日的临时停产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影响有限。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常州久日临时停产期间工作方案,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争取把临时停产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根据本次临时停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期将企业邮箱域名后缀由“@jiurichem.com”统一变更为“@jiuri.com.cn”。鉴于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将启用新的电子邮箱,原电子邮箱拟于2023年3月31日起停止使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jiuri@jiurichem.com

  变更后:jiuri@jiuri.com.cn

  除上述邮箱变动外,公司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新的电子邮箱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并终止的原项目名称: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

  ●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一名称: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山东久日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久日);拟投资总金额:20,177.00万元。

  ●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二名称: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生产光固化材料中的特殊单体,以下简称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拟投资总金额:1,800.00万元。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1,977.00万元,其中山东久日项目20,177.00万元、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1,8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山东久日项目预计于2025年1月投料试生产;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预计于2023年10月投料试生产。

  ● 原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安排:怀化久源项目终止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怀化久源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3,102.9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如下: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怀化久源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977.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12.86%。变更的资金拟用于山东久日项目和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其中山东久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20,177.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177.00万元;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00.00万元。

  上述变更后,公司拟终止怀化久源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怀化久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102.9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注: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及终止后的“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投入金额。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怀化久源项目情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实施主体: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

  主要生产产品:年产光引发剂1103:10,000吨、光引发剂1104:10,000吨、二异丙基酮:200吨、二环己基甲酮:400吨、1909:400吨、1901:1,000吨、1907:200吨、复配类型光引发剂:500吨、中试车间试验产品:300吨、氯代异丁酰氯:1,000吨,以及副产盐酸、副产氯化钠、副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铝等。

  怀化久源项目已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备案证明》,怀化久源项目总投资预计45,47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47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24个月。

  根据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怀化久源项目建设固定投资估算值为42,47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等于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金之和,共计45,476.00万元。固定投资估算值按投资费用性质分,其中设备购置费20,756.50万元,约占建设投资的48.90%;安装工程费4,684.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11.00%;建筑工程费11,230.50万元,占建设投资费用的26.40%;其它费用5,805.00万元,占建设投资费用的13.70%。

  2.项目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怀化久源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怀化久源项目的建设用地为自有资金出资购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怀化久源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为46,574.99万元,其中该项目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1,495.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174.99万元存储于怀化久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户中;30,000.00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16,400.00万元正用于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

  (二)变更及终止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1.项目实施中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将被有偿收回

  怀化久源于2021年3月依法取得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地段9.633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湘(2021)洪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818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现为实施“洪江区特色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须对园区土地使用范围进行调整。近日,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拟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怀化久源项目当时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765.00万元人民币,本着平等诚信、合作共赢、服从大局的原则,公司与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就怀化久源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事宜进行协商,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拟以2,765.00万元人民币有偿收回怀化久源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

  近几年,为强化“房住不炒”,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怀化久源项目中主要产品1173(1103)、184(110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怀化久源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怀化久源项目的继续实施。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怀化久源项目终止后,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怀化久源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3,102.9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山东久日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其中光固化材料3,240吨(主要包括年产1,000吨UV单体M4101、200吨UV单体M4104、500吨UV单体M4210、1,500吨ACMO和784光引发剂40吨),光刻胶中间体600吨(600吨光刻胶中间体NAS)和利用现有副产品三氯化铝溶液制净水剂聚合氯化铝14,500吨。

  根据山东新华医药化工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久日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该项目总投资为20,177.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717.00万元,流动资金2,460.00万元。建设投资中,工程费用14,8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5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6,700.00万元、安装工程2,600.00万元)、其他费用2,112.00万元、预备费805.00万元。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2年6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达到设计生产产能的30%,第二年达到60%,第三年达产80%,第四年即可达产。在现有价格体系计算基准下(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产品价格均为含税价),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77.28%,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57.96%,项目投资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4.66%,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7.73%,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24年,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61年。

  2023年2月28日,山东久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顶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371600-04-01-599199)。

  (二)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对三车间TPO项目进行拆除,改造为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生产线(年产UV特殊单体1,000吨PEGDA、800吨SA、500吨TEGDMA、200吨THFA)

  根据山东新华医药化工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该项目总投资为1,8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81.00万元,流动资金219.00万元。建设投资中,工程费用1,49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0.00万元、设备购置费715.00万元、安装工程630.00万元)、其他费用40.00万元、预备费46.00万元。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6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达到设计生产产能的40%,第二年达到80%,第三年即可达产。在现有价格体系计算基准下(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产品价格均为含税价),该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29.29%,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21.93%,项目投资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0.14%,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76%,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3.60年,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27年。

  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顶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371623-07-02-760637)。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分析

  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优质的材料表面处理技术,以传统涂料或油墨数千倍以上的速度迅速固化、着色、并形成一层高强度的保护膜。光固化产品主要在UV固化涂料、UV固化油墨、UV固化胶粘剂、感光性印刷版材、光刻胶、光快速成型材料等形式出现,逐步向家具着色、汽车零部件防腐及快速修补等领域普及。

  光固化产品最突出的优点是快速固化,特别是在和传统热固化工艺相比时,更加符合最新的环保要求,光固化技术具有高效、适用性广、节能、环境友好、经济等特点,是公认的绿色环保技术。随着国家将环保要求列入战略发展层面,限制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产业的产能产量,大力整治不合规园区和企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全球各国环保战略的发展要求下,制造企业纷纷寻找低污染、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材料,有望对利用光固化材料进行固化的新材料需求越来越多。

  中国将是全球光固化产品市场容量最大和发展最快的地区。首先,光固化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而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涂料、油墨生产国和消费国;其次,我国光固化涂料在工业涂料中的占比0.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72%-2%,更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10%水平,相关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与升级是必然的趋势;我国生产企业的规模和技术都有了长足发展,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光固化产品应用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光固化材料作为光固化产品的关键成分,将依托中国光固化行业的发展,迎来自身的发展机遇。

  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环保政策的要求,未来还将出现更多新的下游领域,将更多地带动光固化材料的需求。

  为增加公司光固化系列产品的竞争力,公司拟在山东久日厂区内东侧58亩土地基础上,优化工厂布局,新上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光固化材料3,240吨(年产1,000吨UV单体M4101、200吨UV单体M4104、500吨UV单体M4210、1,500吨ACMO和784光引发剂40吨),光刻胶中间体600吨(600吨光刻胶中间体NAS)和净水剂聚合氯化铝14,500吨。

  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拟对山东久日的部分产线产能进行结构化调整,经过公司综合考虑,决定利用现有山东久日三车间年产2,000吨TPO生产线,改造为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生产线(年产UV特殊单体1,000吨PEGDA、800吨SA、500吨TEGDMA、200吨THFA)。

  (二)风险提示

  山东久日项目和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不利因素,项目进程和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办理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山东久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顶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371600-04-01-599199)、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顶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371623-07-02-760637),其他相关备案及审批手续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次变更及终止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3,3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信息)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以下简称大晶信息项目)。增资完成后,大晶信息的注册资本将由16,667.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5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中8,33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6.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977.00万元变更至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山东久日项目)和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其中山东久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20,177.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177.00万元;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00.00万元。变更后,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综合考虑,拟终止怀化久源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怀化久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和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前述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大晶信息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公司拟向大晶信息增资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3,300.00万元)用于大晶信息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大晶信息的注册资本将由16,667.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5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中8,33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6.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鉴于大晶信息其他股东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公司对大晶信息的持股比例将由84.00%增至89.33%。

  大晶信息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667.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敖文亮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6日

  公司住所:邳州经济开发区沂蒙山路东侧(荣辉电力北侧)

  经营范围:信息化学品(感光材料、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原料的生产及销售,科研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增资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4.00%股权、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股权、康文兵持有6.00%股权

  股东情况(增资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9.33%股权、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67%股权、康文兵持有4.00%股权

  大晶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五、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大晶信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大晶信息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同时与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运营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

  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认购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博弘基金)的出资份额9,900.00万元,占总认缴资本的19.80%。海河博弘基金募集完成后,将主要投资于光固化领域,兼顾其它新材料领域。

  海河博弘基金计划总规模为5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河博弘基金已实缴15,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已实缴2,970.00万元出资份额,占海河博弘基金已实缴的比例为19.80%。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海河博弘基金份额司法拍卖、变更等客观情况变化,公司拟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6,930.00万元,即认缴出资额由9,900.00万元变更为2,970.00万元。海河博弘基金的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不再实缴,认缴出资额减少后,海河博弘基金的总规模变更为15,000.00万元,公司在海河博弘基金所占的份额比例不变,仍为19.80%。

  海河博弘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同时担任瑞兴投资董事,因此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认购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海河博弘基金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00万元(含9,900.00万元),拟占总认缴资本的19.80%。海河博弘基金募集完成后,将主要投资于光固化领域,兼顾其它新材料领域。

  海河博弘基金计划总规模为5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河博弘基金已实缴15,0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已实缴2,970.00万元出资份额,占海河博弘基金已实缴的比例为19.80%。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海河博弘基金份额司法拍卖、变更等客观情况变化,经海河博弘基金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对海河博弘基金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不再实缴,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50,0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6,930.00万元,即认缴出资额由9,900.00万元变更为2,970.00万元。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后,公司在海河博弘基金所占的份额比例不变,仍为19.80%。

  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海河博弘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同时担任瑞兴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瑞兴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00%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瑞兴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同时担任瑞兴投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国栋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8日

  企业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东辰翔大厦2号楼404-A01、A03、A05、A07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B座61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毕国栋持股53.3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00%、马树旺持股6.6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同时担任瑞兴投资董事;瑞兴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担任公司参与基金海河博弘基金和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曾依托行业投资经验和市场渠道资源,针对公司需求,为公司提供过投资咨询服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瑞兴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除前述关系外,瑞兴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标的为公司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份额。

  (二)海河博弘基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8日

  企业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88号商务中心8楼8116室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609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前的结构如下:

  

  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后的结构如下:

  

  注:阳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阳谷县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的股权份额”项目公开竞价中,以人民币5,340,000元取得原有限合伙人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所持海河博弘基金2.6%的股权份额,目前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权属状况说明: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情况。

  海河博弘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海河博弘基金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不再实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修改《合伙协议》第4.2.2条,原约定为:“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伍亿(500,000,000.00)元,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八条等规定,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可以调整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

  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壹亿伍仟万(150,000,000.00)元,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八条等规定,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可以调整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

  2.综合考虑基金份额拍卖、变更等客观情况变化,各方一致同意,基金认缴出资额变更为1.5亿元其中:

  (1)《合伙协议》第4.5.2条约定的“首期出资”已依约足额缴纳,各方不存在出资违约的情形。

  (2)《合伙协议》第4.5.2条约定的第二期、第三期出资不再缴纳。各方同意不因第二期、第三期出资事由向其他任何一方追究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权利。

  3.修改《合伙协议》附件一,原约定为:

  

  修改为:

  

  4.本补充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由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将减小公司的出资负担,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后,公司在海河博弘基金所占的份额比例不变,不会影响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事宜。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om.cn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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