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5.24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融资额度内,金富科技、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富”)、迁西县金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金富”)、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24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超过的前提下,金富科技、湖南金富、迁西金富、翔兆科技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翔兆科技在浦发银行桂林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3月14日,翔兆科技与浦发银行桂林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之日起一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24亿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9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9%。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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