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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0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3年4月3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9:00-11:30)。

  3.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27

  邮  箱:cf0140@sina.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9

  2.投票简称:铁岭投票

  3.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年4月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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