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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 Ltd.”,并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华通热力”变更为“京能热力”,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2022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实现融合发展,强化品牌效应,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进行上述变更。

  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此次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与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议案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是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后,后续提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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