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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4日

  至2023年4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

  联系人:尚盼盼、刘心宇

  邮编:215121

  电话:0512-62668198

  邮箱:enquiry@orientalsemi.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昆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注2:客户A交易金额包含公司通过客户A指定供应商向客户A销售的金额;

  注: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客户A交易金额包含公司通过客户A指定供应商向客户A销售的金额;

  注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客户A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东微半导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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