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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以下简称“本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0,750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250万元,本期新增担保净额为-1,500万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对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4,104.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7.03%。

  ● 本期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75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1、 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0,750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250万元,本期新增担保净额为-1,500万元。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本期不存在新增的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情况。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新增的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

  (二)实际担保余额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实际为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442.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少数股东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截至2023年3月17日,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采购原料货款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为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66.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华龙集团已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此项业务。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已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3、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采购原料货款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为10,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79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49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在年度授信预计49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28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3)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在2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4)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在4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在500万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武平鑫龙港饲料有限公司、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6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3)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参股孙公司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000万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具体每家公司担保额度结合以华龙集团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确定,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台山市金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0.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4月8日、5月27日、9月17日、10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018、2022-019、2022-026、2022-038、2022-084、2022-08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4,104.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7.03%。其中:(1)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1,442.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9%;(2)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供应商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余额为2,662.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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