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0225)(机构客户),期限188天;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0226)(机构客户),期限18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
公司于2021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3,41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均为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601988)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2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000万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总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起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尚未立案;2起案件收到立案通知,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3起案件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755,154.9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预计将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涉诉金额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2,600万元。鉴于1起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尚未立案,2起案件收到立案通知,尚未开庭,暂无法确定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分别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对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材料,涉诉金额合计人民币68,755,154.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2023)粤0191民初2698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与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裁定本案按原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再次就上述案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的诉讼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立案通知。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预计将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涉诉金额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2,600万元。上述3项诉讼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方向被告依法催收工程款、赶工费用、违约金及利息等,上述诉讼结果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运营,但鉴于1起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尚未立案,2起案件收到立案通知,尚未开庭,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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