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0年,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浙江恒威、正裕工业、万向钱潮、健盛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联赢激光、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签署正裕工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华星创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松霖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0年,签署贵航股份、永新光学、福斯特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贵航股份、道明光学、公牛集团、福斯特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康股份、正川股份、渝三峡A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1.32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来建良、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第6项议案进行回避;股东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对第10项议案进行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4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层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62.4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65.32万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8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0万股,合计转增1,64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88万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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