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子公司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金湾分公司作为第三被告;
● 涉诉金额:诉讼案件暂无明确的赔偿金额;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及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宇电源”)、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以下合称“被告”)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宁德新能源称公司及冠宇电源、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原告的EP3627606B1号专利的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1、判决被告:(1)停止在德国提供、销售、进口涉诉产品;否则经法庭裁定,可对触犯行为处最高25万欧元罚款或者以最高6个月拘役的形式进行替代;(2)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销售涉诉产品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一定期限内生产、交付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息;(3)召回在德国境内的涉诉产品。2、判决被告有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一定期限内的侵权损失。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原告起诉状,该诉讼案件并无明确的赔偿金额。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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