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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9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213,004,309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7,118,762.38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213,004,309股,本次转增85,201,724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98,206,033股。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180,979.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1,457,726.13元,上市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为87,118,762.38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2%,低于30%,具体说明如下:

  (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阶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MOSFET、IGBT等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排行榜中,2016年以来公司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公司参与的“智能功率驱动芯片设计及制备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且获得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连续两年荣列“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TOP50”。

  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带动中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加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半导体功率器件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电子产业。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装备制造、物联网、5G、光伏新能源等新兴应用领域逐渐成为半导体功率器件的重要应用市场,从而推动其需求增长。根据Omida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481亿美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32.19亿美元;2022年中国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191亿美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95.22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约为36.68%,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研究机构IC Insights指出在各类半导体功率器件组件中,未来增长最强劲的产品将是MOSFET与IGBT产品;且近年来,由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和储能、风电等领域的发展进度较快,IGBT和MOSFET市场规模扩张速度超出原先预期。随着国家鼓励政策的进一步扶持、半导体功率器件国产化趋势加速以及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增长,我国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蕴含着巨大的发展契机。

  因此,从行业整体以及公司的主要产品来看,公司均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储备较多的资金确保公司能够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更好地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

  (二)满足公司经营目标的资金需求

  作为国内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先企业,公司将依托国家对半导体等战略新兴行业发展战略支撑,专注于中高端半导体功率器件和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在保持IGBT、MOSFET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将不断引进各类管理、技术、营销人才,构建高效、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IGBT产品、拓展MOSFET产品、积极开发功率模块产品和智能功率IC产品,在该等产品领域成为国内自主创新、技术领先、品质高端的自主品牌的优质企业。同时,公司将持续创新,不断整合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环节垂直产业链,扩大国际先进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产线并实现SiC/GaN宽禁带半导体、智能功率IC以及功率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进一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汽车与光储充行业功率半导体第一品牌,稳定供应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硅基、化合物”功率器件、集成电路及模块产品,加快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研发与经营周转、封测新产线投入及新项目的研发投入、外部产业链延伸等,以促进公司的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延伸与整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垂直产业链,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与市场开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的回报。

  (三)符合公司的分红规划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规划,公司未来三年(即2021-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本次计划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2%,符合公司分红规划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回避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窦晓波先、康捷先生在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均为6万元/人。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4、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授信业务最高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授信业务是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具体的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7、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完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能够有效的执行各项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和资产的安全。编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程序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2022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保持守法依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运作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陈玲莉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注:因监事会成员变动,上述薪酬总额为相关监事2022年监事职位在任期间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陈玲莉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13,004,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7,118,762.3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拟转增85,201,724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及转增数量。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下“397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分立器件行业是半导体产业中一个重要分支。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分立器件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半导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维持在22%-25%之间。

  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带动中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加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半导体功率器件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电子产业。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装备制造、物联网、5G、光伏新能源等新兴应用领域逐渐成为半导体功率器件的重要应用市场,从而推动其需求增长。

  根据Omida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481亿美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32.19亿美元;2022年中国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达191亿美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95.22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约为36.68%,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市场研究机构IC Insights指出在各类半导体功率器件组件中,未来增长最强劲的产品将是MOSFET与IGBT模块;主要的半导体功率器件(MOSFET和IGBT)的市场需求规模如下:

  MOSFET:因各产业对各种电压范围的MOSFET皆有大量需求,根据Yole 2021年的统计和预测数据显示,MOSFET市场规模将从2020年的75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9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8%。而根据中金企信统计数据,预计2023年中国MOSFET市场整体规模达到420.2亿元,2020年-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22%。

  IGBT:从IGBT市场空间来看,2021年全球IGBT(分立+模块)市场规模约57亿美元,国内IGBT市场约为22.43亿美元,国内市场规模占全球比约为40%。根据Omdia的统计和预测,全球IGBT市场规模2024年预计达到66.19亿美元,2020-2024年复合增速约为5.16%;中国IGBT市场规模2024年预计达到25.76亿美元,2020-2024年复合增速约为4.34%,中国市场占全球比例约为40%左右。近两年,由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和储能、风电等领域的发展进度较快,IGBT市场规模扩张速度或将超出原先的预期。

  从中长期来看,国内半导体市场需求仍将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MOSFET、IGBT等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销售的产品按照是否封装可以分为芯片和功率器件。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已构建了IGBT、屏蔽栅MOSFET(SGT MOSFET)、超结MOSFET(SJ MOSFET)、沟槽型MOSFET(Trench MOSFET)四大产品工艺平台,并已陆续推出SiC MOSFET、GaN HEMT、半导体功率模块、智能功率IC等新产品。公司的产品先进且系列齐全,目前产品型号达2000款,电压覆盖12V~1700V全系列,是国内MOSFET和IGBT器件品类最齐全且产品技术领先的公司,重点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子和充电桩、光伏和储能、数据中心、5G通讯、工业电源、机器人、安防、变频家电、农用无人机、医疗设备、锂电保护等十余个行业。

  2、经营模式

  公司的芯片产品主要由公司设计方案后交由芯片代工企业进行生产,功率器件产品主要由公司通过子公司以及委托外部封装测试企业对芯片进行封装测试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基集成已建设先进封测产线并持续扩充完善,目前已实现部分芯片自主封测并形成特色产品;同时子公司金兰半导体目前已经建成先进功率模块生产线,并陆续推出功率模块新产品,以进一步满足光伏和储能、汽车等重点应用领域客户的需求。

  3、市场地位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排行榜中,2016年以来公司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公司基于全球半导体功率器件先进理论技术开发领先产品,是国内率先掌握超结理论技术、并量产屏蔽栅功率MOSFET及超结功率MOSFET的公司,也是国内最早在12英寸工艺平台实现沟槽型MOSFET、屏蔽栅MOSFET量产的公司。同时,公司是国内最早同时拥有IGBT、屏蔽栅MOSFET(SGT MOSFET)、超结MOSFET(SJ MOSFET)、沟槽型MOSFET(Trench MOSFET)四大产品平台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电压已经覆盖了12V~1700V的全系列产品,为国内MOSFET、IGBT等半导体功率器件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本土企业。根据Omdia统计数据,2021年国内MOSFET市场销售额排名中,含英飞凌、安森美等国际厂商在内公司排名第5,其中在设计领域公司名列第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81,094.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8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80,49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18.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1%;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50,352.5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45%。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公司下游应用市场的景气度呈现分化状态,消费电子应用需求相对减弱,光伏和储能、汽车电子等新兴应用需求持续旺盛,国产替代进程进一步加速,公司利用技术和产品优势、产业链优势等,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客户结构,加大加快相应产品供给,将产品导入并大量销售至汽车电子、光伏和储能等相关领域客户,并持续开发出更多的行业龙头客户,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高端市场应用规模及影响力,最终实现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已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72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7,9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282,100股新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于2022年7月26日到账净额1,401,909,190.11元,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

  1、公司其子公司电基集成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8110501013801572018、8110501011501571899已于2022年7月27日注销。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各募投项目投入251,467,908.85元,本年度投入69,768,725.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1,236,634.62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投入111,169,005.9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169,005.90元。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年度,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原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1月28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电基集成及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基集成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8110501013801572018、8110501011501571899已于2022年7月27日注销。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2,405,640.52元,其中:本年度投入180,937,731.67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878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从宁波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403.21万、于2020年11月5日从浦发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2,681.58万元、于2020年11月5日从中信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1,848.98万元,共计4,933.77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1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结余资金7,338.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SiC/IGBT/MOSFET 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控股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新洁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洁能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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