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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1%;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9名;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棒杰JLC1,037338;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3月20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授予情况

  (一) 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 首次授予日:2023年2月22日;

  (三) 首次授予数量:282.50万份;

  (四) 首次授予人数:30人;

  首次授予日之后,有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实际授予数量由282.50万份调整为280.0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

  (五)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1、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1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10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85.7%:

  3、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11.66元/股;

  4、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8.58元/股。

  (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部分股票期权在2023年授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各期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分别为50%、5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八)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达到 A(优秀)、B(良好)或C(合格)等级,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首次授予日之后,有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本次实际授予数量由282.50万份调整为280.0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一致。

  四、 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期权代码:037338

  期权简称:棒杰JLC1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五、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22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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