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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39,672.55万元调整为49,457.29万元,增加9,784.74万元;该项目拟投入IPO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0,61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四) 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首发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9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 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9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IPO募集资金专户,IPO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85,704,742.74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50,000,000.00元。

  注2: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管辖的支行,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管辖的支行,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管辖的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67.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366.40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570.47万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00.00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5,000.00万元,本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向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1,686.00万元(含21,686.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向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054.20万元(含58,054.2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及“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 1654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盘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盘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4月逐步投产,预计2023年四季度全面投产。

  注2:工厂部分已经投入运行;桂林实验楼6月底竣工;桂林研发中心正在报建,预计2023年四季度竣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483.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35.31万元(其中:公司为JST Power Equipment, Inc提供担保45,385.15美元,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5,003.6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483.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对被担保人JST Power Equipment, Inc.担保额度为500万美元,上表已按照2023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666元折算,折算后金额3,483.3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2日

  3.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国家高新区铁山工业园蓝卉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程晓其

  5.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7日

  3.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999号

  4. 法定代表人:付国红

  5.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加工变压器、输变电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消防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力设备配件及其安装、维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直接持股70%,间接持股3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刑远长街21号

  4. 法定代表人:陈伟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气传感器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软件研发、销售;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售电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机电设备及配件、原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4日

  3.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高新二路36号办公楼、厂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4. 法定代表人:董圣文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1日

  3.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湘商产业园公租房小区1#栋509

  4. 法定代表人:郗小龙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金盘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5%股权。

  8.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设立,2022年尚未开展经营业务,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JST Power Equipment, Inc.

  1.被担保人名称: JST Power Equipment, Inc.

  2. 成立日期:1998年1月30日

  3. 注册地址:30 Skyline Drive, Lake Mary, Florida 32746.

  4. 董事:Yuqing Jing(靖宇清)

  5. 实际发行股本:100股

  6. 经营范围:变压器、开关等电子电力设备的生产、制造和研究开发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JST Power Equipment, Inc.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JST Power Equipment (Hong Kong) Limited 间接持有其80%股权,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榜国际”)持有其2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JST Power Equipment, In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用于开具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贷款、信用证、信贷证明、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上述6名被担保人中,JST Power Equipment, Inc.及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被担保人均为全资子公司。JST Power Equipment, Inc.的其他少数股东金榜国际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持有JST Power Equipment, Inc.20%股份对应的收益权及表决权,因此本次担保金榜国际未按收益权提供同比例担保。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对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487.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2%和9.44%。上述担保部分外币已按照2023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666元进行折算。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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