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十月”)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安徽国控十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上海十月作为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共同对外投资。投资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近日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安徽国控十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3月15日
备案编码:SZQ014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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