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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日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者等值外币,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两年,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两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及部分设备和材料等开始实施全球化采购策略,结算方式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币等货币进行结算。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说明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10,000万美元或者等值外币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五、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以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10,000万美元或者等值外币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两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本次拟增加浙江省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33184号地块作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及其生产经营所在地,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益智能装备”)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向以下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中“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2、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渔业村博奥工业区WX02-08-42地块。

  鉴于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的建设项目的厂房尚在建设中,而随着募投项目订购的部分设备即将交付和安装,2023年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为了加快项目建设,实现早建设、早投产、早获利的原则,公司拟增加浙江省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33184号地块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该地块厂房前期已经建设完成。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利用现有的厂房和资源,能更好加快“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象山区域的募投项目建设,与前期建设的年产12万吨大型精加工项目产生协同效力,有利于公司在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的窗口期抢占市场,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日星铸业及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本次除增加实施地点外,“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将按相关法规进行。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系公司对项目实施进度、内部管理架构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风险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及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实施业务主体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3、合作银行

  在2023年及2024年期间向公司实施综合授信银行,在总额度范围内分别与各家银行签订协议。

  4、实施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活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贷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贷款归还,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以内的票据池业务,以上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利用票据质押方式实施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日。在实际授予过程中,公司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544万股,公司股本将由1,025,580,000股增至1,031,020,000股,注册资本由1,025,580,000元增至1,031,020,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此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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