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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8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刘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周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拟推举刘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人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3-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3-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刘薇  女,汉族,生于1976年7月,籍贯:四川营山,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财务部资金管理职务;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庆业务部存贷业务管理职务;2005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管理、报表管理、稽核管理职务;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稽核财税副处长、处长。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3-00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瑜女士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3-00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以及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薇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电话:023-72286655     传真:023-72286655

  电子信箱:1955886141@qq.com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刘薇  女,汉族,生于1976年7月,籍贯:四川营山,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财务部资金管理职务;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庆业务部存贷业务管理职务;2005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管理、报表管理、稽核管理职务;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稽核财税副处长、处长;现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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