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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为标的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9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8,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资金占用规模(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未来会有货币结汇及购汇的需求,存在一定的汇率敞口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9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8,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资金占用规模(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交易对手为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为标的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4.交易期限: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年度交易计划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是遵循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以投机及套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与交易对手签订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汇款金额、期限进行交易。当外汇市场波动较大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资金风险:在外汇市场波动巨大时,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向交易对手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处理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相关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结算,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6.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3.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资质核准、预算与审批管理、授权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及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

  5.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遵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控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备案、挂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一)备案额度: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挂牌或者分期挂牌。

  (二)挂牌期限:原则上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但其中类永续债期限为2+N年或者3+N年,具体挂牌期限以资金需求及北金所挂牌为准。

  (三)挂牌利率: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挂牌,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挂牌利率。

  (四)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五)挂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金所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挂牌。

  (六)挂牌方式: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由主承销商担任挂牌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七)挂牌对象:北金所认定并认可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挂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挂牌的相关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条款,包括挂牌期限、挂牌额度、挂牌利率、挂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挂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本次挂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申报事宜。

  (三)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需在获得北金所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的债权融资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申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新增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

  原则上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拟注册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含权产品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发行申报等与发行相关事宜;

  (三)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经办部门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四)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五)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需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本次公司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申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末,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纪律处分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庆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3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22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3年度的审计业务费用情况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预计费用166万(含税),与上年度持平,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含税),与上年度持平;如有其它专项审计另计费用。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如公司因业务发展,审计范围扩大,公司可根据增加的审计工作量相应增加审计费用。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是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机构。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谨慎客观、勤勉尽责,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5.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对资产负债表日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985.60万元,信用减值准备2,403.81万元,共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8.91%,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金额10,416.44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10,416.4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2022年12月底受正常的市场波动影响,年末公司成品油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71.92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10065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商誉减值测试基准日,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小于资产组可辨认账面价值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6,213.68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2022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个别房地产商出现资金紧缺、项目停建等情形,2022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分别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696.40万元,同时冲回其他应收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92.5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鉴于上述事项影响,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公司2022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389.41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416.44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10,416.44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其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良性健康发展。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4,658,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概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中国能源服务商,以“能源+科技+X”为发展方向,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科技创新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多元的用能选择。公司在深耕天然气供应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并持续开展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科技技术攻关。公司还探索其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燃气服务、储气调峰项目、延伸项目等业务,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3亿元,同比增长39.85%;其中,能源业务板块营业收入184.1亿元,同比增长4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亿元,同比增长10.18%;基本每股收益0.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53%。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深挖工商业客户用气需求,实现天然气供应量4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天然气业务,不断推进石油化工产品、光伏等其他能源领域的布局,实现了其他能源供应板块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1)能源板块

  1)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在佛山市内,公司拥有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管道天然气,拥有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在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内,向下游用户销售天然气,满足居民生活及采暖、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用气需求。

  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和门站建设,1月,恩平市天然气门站成功通气;7月,新城门站通气投产,提高了佛山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的供应及调度能力。此外,公司持续构建多元化气源结构,牢固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形成以国内资源供应为主,国外资源供应作为有效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公司积极与国内外供应商探索中长期合作,目前已与中石油、中海油气电、中石化等国内上游燃气供应企业以及碧辟(中国)、切尼尔能源、中化新加坡等国际供应商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通过丰富气源结构,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资源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同时公司与周边区域城市燃气公司强化在资源调配,互供互保,应急调峰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保障公司供气安全。

  2)石油化工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元亨仓储作为大型石化仓储基地的优势,开展以成品油、燃料油、生物柴油、甲醇及其他化工品等石化产品为主的仓储业务;公司依托元亨仓储的设施条件,推进成品油、甲醇等能源产品的贸易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设施改造,完成了一期5万方的沥青储罐改造工作。元亨仓储在2022年2月获得了广州市商务局颁发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企业牌照,已逐步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船燃油加注业务,并作为仓储基地为多家央企、国企提供仓储保税物流服务。

  3)氢能

  公司成功构建了以制氢加氢一体化站为“母站”、常规加氢站为“子站”联合运营的“母子站”模式。公司现已建成南庄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及顺风加氢站,并新建成第二座站内天然气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站—明城站,报告期内合计提供的加氢服务超过2万车次,加氢量超过22万公斤。其中,明城站站内天然气制氢加氢设计规模为1,500公斤/日,并设计有光伏耦合电解水制氢、加氢、加气、充电等功能,可满足公交车125车次或物流车250车次的加氢需求,该站分两期建设,已投入运行的一期工程制氢能力为500公斤/日。

  4)热能

  公司深耕燃气经营区域内的热能市场,针对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能需求,制定精准科学的节能措施,包括天然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单体锅炉(节能改造)以及建筑生活热水等热力供应服务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客户供应蒸汽145.89万吨、供热136.45万吉焦。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2×120MW)已正式动工,项目主要供应热力和电力。该项目将为三水水都园区提供更为清洁稳定的能源供给和电力供应。

  5)光伏及储能

  公司依托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优势,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发展,与高耗能企业达成光伏能源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报告期内,新投资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8个,装机容量约10.87MW,累计持有光伏项目30余个,装机容量超过31MW,累计发电量超过3000 万kWh。

  在储能节能业务方面,公司紧密关注政府关于支持储能发电行业有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所经营区域燃气客户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冷、热、电等能源供应服务及节能管理,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项目累计向客户供应电能60.7万kWh、冷能54.3万kWh。

  (2)科技板块

  1)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已组建以十余名博士为核心的SOFC专业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研究人员30余人。公司与国内知名SOFC电堆头部企业及境外知名设计公司合作共同推进SOFC系统样机开发。目前,合作各方正在开展50kW SOFC系统详细设计及核心部件选型。此外,公司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国家能源高温燃料电池研发中心项目,如项目获批,公司将在“十四五”期间承担并完成合计1兆瓦的SOFC热电联供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助力SOFC产业进一步发展。

  2)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

  为助力陶瓷、纺织染整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与陶瓷行业头部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开展陶瓷行业的低碳研究、余热回收技术、创新燃烧技术、智能云控节能减碳等技术的研究攻关和推广应用,并研究高效节能的陶瓷热工节能装备制造。目前,公司已完成数字化燃烧控制系统的研发,并在陶瓷厂完成安装,节能率高达13.59%;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优质陶瓷厂商签订了数字化燃烧控制系统安装合同,公司自主研发的低碳数字化燃烧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此外,公司开展陶瓷原料原矿生产供应链相关工艺及半成品、成品标准化体系研究,以低碳制粉装备为切入点,改进现有行业湿法制粉工艺,切入陶瓷原料制备装备领域。

  3)管道检测

  公司以管道安全运营为切入点,通过“核心产品+检测服务”的模式,对管道内外腐蚀状况、几何形状、剩余强度与剩余寿命、风险状况评价,提供包括管道内检测、外检测、安全评估、完整性管理在内的一揽子检测技术服务。目前,已成功自主研发出自供电智能阴保桩、自动力式管道三维内检测器、牵拉式管道三维内检测器等关键设备,可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加强核心管道数据资料的保密性。

  4)氢能装备制造研发

  公司充分发挥佛山作为广东省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的先发优势,推动氢能高端装备国产化,250Nm3/h 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是公司与中海油气电集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自成立三方研发联合体以来第一个落地实施的项目,现已率先在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一期成功应用。目前,三方联合体研发的500Nm3/h橇装天然气制氢设备正处于研发关键阶段,目前已完成关键设计方案。新型高性能设备的研发将丰富示范城市群氢能供给体系,扩展氢气来源和渠道,因地制宜灵活选择制氢方式,满足示范城市群内用氢需求。

  同时公司采取互补共进的发展策略,向“隔膜式压缩机”与“液驱压缩机”两种主流技术方向发展。公司佛燃天高隔膜压缩机制造基地已于2022年年初落成投产,报告期内,隔膜压缩机业务订单总量超150台,销售合同总额超6500万元。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共同研发2000m3/h超大排量高转速隔膜压缩机项目,并在250MPa隔膜压缩机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排气压力已达230MPa,排量、温度等其它参数均已达标。

  在液驱压缩机方面,公司参股公司康普锐斯开展液驱压缩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康普锐斯聚焦的70MPa加氢站用液驱式氢气压缩机(90MPa液驱活塞氢气压缩机)研发及应用项目,已完成了工程样机的开发及整机组装、系统及性能测试评价等工作。

  (3)其他业务

  1)燃气服务业务

  燃气服务业务涵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方面,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等能源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报告期内,成功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业务范围从城镇燃气设计拓展至市政及房屋建筑监理。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GB1、GB2、GC2安装资质,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工程向城市燃气工程、热能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多方面发展,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管网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佛山市华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一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骨干人员组成专业队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燃气服务业务类型。

  2)储气调峰业务

  公司分别拥有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1%股权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5%股权,取得了良好的LNG接收站项目投资收益,并通过签署接收站使用协议,获取LNG气化加工权益。2021年珠海金湾LNG接收站二期扩建项目获批建设,预计2024年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进口气加工权益。

  3)延伸业务

  公司积极推动延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打造集燃气安全服务、燃气炉具、民生商品服务、社区新零售等业务为一体的社区商业综合平台,在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及三水区落地“时刻+”线下健康生活体验馆,搭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服务生态。

  2.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供应业务。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受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市场开拓、政府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燃气供应业务展开精细化运作,在巩固和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工商业用户,稳健地推动燃气项目的发展。公司的业绩增长还来自于热能、光伏等其他能源业务、燃气服务、储气调峰及其他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围绕客户的综合用能需求,开展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业务。此外,公司还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研发及规划,以及稳步推进燃气服务、储气调峰项目、延伸业务的投资与建设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2年7月20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1佛燃能源MTN003”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21佛燃能源MTN003”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21佛燃能源MTN003”信用等级为AA+。

  2、2022年7月2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19佛山燃气MTN001”“20佛山燃气MTN001”“20佛燃能源GN001”和“21佛燃能源MTN00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祥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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