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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2年2月IFC贷款意向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贷款意向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4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求,与世界银行集团旗下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签署了贷款意向性文件(“Mandate Letter”),申请一笔总额不超过3,6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长期贷款,用于促进公司人造板业务发展的资本性支出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根据意向文件,该笔意向贷款利率拟为固定年利率,等于贷款利差(1.50%-1.90%)加人民币固定基准利率(放款时确定)之和;贷款期限拟不超过7年(包括2年延展期)。双方约定该意向文件仅为框架性文件,不构成正式贷款承诺,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签署贷款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 终止贷款意向文件的原因

  根据人造板行业的急剧变化情况,结合国内2022年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已降至较低水平,为更好统筹规划2023年资金管理,公司决定终止上述IFC的贷款意向文件。公司将科学运用融资手段,大力加强预期管理,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确保足够充裕的流动性,进一步促进企业经营稳健、高质量发展。

  三、 终止贷款意向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贷款意向文件充分考虑了行业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顺应宏观经济形势的相关政策,目的在于进一步妥善规划资金管理、降低财务成本。双方尚未签署正式贷款协议,本次终止贷款意向文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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