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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德时代 签订全球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2023年-2025年期间,基于鼎胜新材生产较行业水平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为宁德时代提供最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公司供应宁德时代的锂电池铝箔份额不低于其需求的50%,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乙方实际质量提升情况,增加乙方在甲方的供应配额,最终供应量按照双方后续具体订单为准。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海外多区域的相关业务合作,进而增强双方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全球化合作关系。

  ● 风险提示:具体采购数量取决于宁德时代的需求情况、公司生产情况、产品价格的波动、原材料供应及双方未来合作等多种因素,最终以双方日常业务往来的正式订单为准,对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执行可能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交付异常导致对方生产停线而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风险。公司和客户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2023年-2025年期间,基于鼎胜新材生产较行业水平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为宁德时代提供最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公司供应宁德时代的锂电池铝箔份额不低于其需求的50%,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乙方实际质量提升情况,增加乙方在甲方的供应配额,最终供应量按照双方后续具体订单为准。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日常经营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3、注册资本:244,047.1007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丙方: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动力电池箔

  3、协议主要内容:

  (1)国内业务合作

  本着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市场,基于乙方及关联公司自身锂电铝箔达产量且乙丙丁方产品技术符合与甲方签订的最新产品技术协议前提下,在2023年-2025年期间,基于鼎胜新材生产较行业水平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为宁德时代提供最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公司供应宁德时代的锂电池铝箔份额不低于其需求的50%,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乙方实际质量提升情况,增加乙方在甲方的供应配额,最终供应量按照双方后续具体订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双方积极探讨深化合作的方向,同时宁德时代向五星铝业支付部分预付款,并支持其全球扩产积极探索后续深化合作的方向。

  (2)全球化合作

  为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双方的业务结构,增强双方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全球化合作关系。甲方与丁方将进一步加强海外生产基地的密切合作,2024年-2026年期间,根据甲方海外生产基地的需求,丁方欧洲生产基地(European Metals SRL)向甲方供应一定数量的锂电铝箔。同时,双方将继续加强就海外多区域的相关业务合作。

  4、协议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双方供需合作,也验证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铝箔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具体采购数量取决于宁德时代的需求情况、公司生产情况、产品价格的波动、原材料供应及双方未来合作等多种因素,最终以双方日常业务往来的正式订单为准,对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协议的执行可能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交付异常导致对方生产停线而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风险。公司和客户均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且协议有明确的义务、权利条款,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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