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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原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釆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云铝股份采用总额法核算。2022年11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将持有公司1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过户相关手续,中国铝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公司纳入中国铝业合并报表范围。为与中国铝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云铝股份经济业务实质,实现内部精准管理考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云铝股份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己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四)变更时间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54,873,184.8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绿色铝、铝加工及铝用炭素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氧化铝、铝用阳极炭素、石墨化阴极、重熔用铝锭、高精铝、圆铝杆、铝合金、铝焊材等。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铝灰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业务。

  (2)主要产品用途

  

  

  

  (3)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主要因素

  公司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实施绿色铝一体化发展战略,依托云南省丰富的绿色清洁能源优势、区位优势,紧紧抓住国家“双碳”战略机遇以及支持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中国铝谷”的政策机遇,进一步优化绿色铝一体化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绿色铝产业价值链,全流程打造绿色铝产品,公司“绿色铝·在云铝”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日益提升。加快实施“合金化”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战略,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年产氧化铝140万吨、绿色铝305万吨、阳极炭素80万吨、石墨化阴极2万吨、铝合金157万吨的绿色铝一体化产业规模优势。公司致力于扩大铝的应用和向中高端产品升级,研发并产业化生产铝焊材、高精铝、IT用高端铝合金、新型锻造轮毂用铝合金、航空用铝合金、3N铝锭等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新产品,新产品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逐步显现,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4)公司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公司坚持走合金化、高品质的发展道路,生产的铝锭、铸造铝合金、铝扁锭、圆铸锭、焊材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国防军工、包装、铝制家具、电力电子等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做优做强原铝系铸造铝合金(A356.2)、铝扁锭、铝焊材等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合金产品,2022年公司铸造铝合金销量同比增长约10%,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6%左右,铸造铝合金市场占有率行业领先地位得到持续加强。同时,公司继续开拓高品质铝锭及高精铝的市场份额,拓展广泛应用于军工、轨道交通、电子等高端领域的高质量产品市场渠道,充分发挥绿色品牌效益、规模化效应,通过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创新能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稳定的供应和定制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提升“绿色铝·在云铝”品牌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原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釆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云铝股份采用总额法核算。2022年11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完成将持有公司1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铝业过户相关手续,中国铝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公司纳入中国铝业合并报表范围。为与中国铝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云铝股份经济业务实质,实现内部精准管理考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云铝股份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114,727.65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68,934,878.3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55,711,472.76元和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389,597,092.06元后,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80,741,041.17元。

  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54,873,184.8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 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符合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基础上,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利润分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规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向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8,227,1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6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5309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2,781,190.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3,632,781,190.40元,2016年10月20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用于投资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60万吨/年氧化铝技术升级提产增效项目(以下简称“云铝文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334,935,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135648206203,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老铝业”)51%的股权、投资中老铝业100 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以下简称“中老铝业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47,846,2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531000300011017000270,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999,990.4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2502010319201142440,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161,190.40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53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10,327,811.90元,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097372,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用于投资云铝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928,014.45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160000100000151685,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9,750,8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414,953.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1186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977,358,487.26元,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75,585,043.06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71900043110666,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761767,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三)”)。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云铝文山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334,935,000.00元已使用完毕,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47,379,990.40元已使用完毕。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19年12月20日销户,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20年1月10日销户。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海鑫”)提供借款,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公司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元及利息人民币31,451,294.73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的资金为人民币35,999,398.41元,均为利息收入。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1,700,997,640.67元已使用完毕,云铝海鑫交通银行昭通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3日销户,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已于2021年11月29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2160000100000151685)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2160000100000151685)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云铝文山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9,432,046.36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用于投资云铝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50,000,000.00元及项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外剩余本金人民币45,495,968.09元,利息收入人民币4,793,391.14元,均存放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三)的资金为人民币263,381.54元,均为利息收入。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000,000.00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 1,2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1,229,992,708.36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50,000,000.00元及项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外剩余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5,592,334.70元,利息收入人民币14,337,442.37元,均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投入云铝海鑫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公司、云铝海鑫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公司、云铝文山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三)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变更用途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将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募集资金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铝海鑫提供借款,实施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具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借款,贷款期限5年,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7,846,200.00元及其在募集资金专户上滋生的利息向云铝海鑫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279,297,494.73元。云铝海鑫2019年度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307,822.12元,2020年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38,377.88元及利息人民币31,451,294.73元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建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铝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云铝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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