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防范金融诈骗的公告

  

  近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的名义,捏造并发布本公司开展清退等不实信息,并以加入QQ群进行“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声誉和投资人合法权益。为保护投资人财产不受损失,本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提高对不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的安全:

  一、本公司的法定名称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

  本公司官方信息如下:

  全国统一客服号:400-888-5566,8621-3883-4788

  官方网站地址: 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bocfund,并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证为帐号主体,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官方APP客户端:请在各大主流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开发者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您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公司旗下各产品信息及合法销售机构。 您可以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了解本公司开办的各项业务。

  二、本公司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从未授权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产品。相关虚假APP、网站/微信及其运营机构或个人与本公司、中国银行均无任何控制、关联、委托代理或合作等关系。请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非法机构、个人所发布的不法诈骗信息,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或盲目支付任何可疑费用。

  三、对于仿冒本公司名义、损害本公司名誉、欺骗投资者的非法行为,本公司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资者如发现上述仿冒情况或类似异常情况,请直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8621-3883-4788进行核实、举报。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谨防受骗上当,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国金证券将于2023年3月2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招商银行将于2023年3月22日起开始销售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中银收益混合A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5119元,中银收益混合C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505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3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3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