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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均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WANG YUAN(王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2,903,462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因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现公司拟就《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进行如下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修改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飞敏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3年度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表中2022年数据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

  注2:2022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3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截至2022年末,公司不再持有上海臻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郑保富不再担任上海臻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2023年度上海臻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注:甘肃皓天2022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甘肃皓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皓天”)9.7197% 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金飞敏担任甘肃皓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甘肃皓天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甘肃皓天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2022年度,公司与甘肃皓天及其子公司交易订单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甘肃皓天及其子公司采购化学原料。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79.21万元,影响2022年利润总额4,279.21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9.85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9.57%。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63.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2年1-12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225.95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幅提高,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337.58万元。

  公司2022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4,279.21万元,该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4,279.21万元,减少2022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9.8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9,364.35万元)的19.57%。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1-12月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563.53万元,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相应减少5,563.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4,823.78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4,823.7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臣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臣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臣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议案7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另需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登记地点交通情况(仅供参考):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附近公交线路有01、20、44、62、71、138、825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场所传真电话:(021)52383315

  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胜国,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顺风能、罗莱生活、皓元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缆检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司尔特,六国化工,鑫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胜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鉴证等费用共人民币110万元(含税)。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阶段,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643,498.2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1,465,457.1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106,982,27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0,653,263.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9%。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106,982,27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42,792,9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149,775,180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643,498.2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465,457.1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0,653,263.3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小分子及新分子类型药物的研发服务与产业化应用,主要产品和服务贯穿药物活性成分的研发阶段和生产阶段,隶属于生物医药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行业监管体制逐步完善、行业整体环境逐步改善、创新法规政策持续出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呈现出集中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此外,在国内医疗保健支出的不断增加、医药市场持续扩容的宏观背景下,加之鼓励创新研发的政策导向,我国CDMO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增速明显。公司处于行业发展的机遇期,需要积极投入大量的资金拓宽业务领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企业,技术创新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专注于为全球制药和生物医药行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小分子及新分子类型药物的CRO&CDMO服务,致力于在药物分子砌块、工具化合物、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领域,打造药物研发及生产“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客户需求导向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和持续创新机制,并运用一系列先进的技术手段,形成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确立了“产业化、全球化、品牌化”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客户,一切源于创新”的服务宗旨,致力于构筑具有皓元特色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特色原料药和中间体”一体化、全产业链商业模式,全流程赋能药物研发。未来公司还将通过多元化方式逐步完善上下游生态圈,通过地域扩展及跨区域管理体系,实现服务价值链一体化延伸。公司目前属于高速发展期,现有的项目建设、工艺开发和市场拓展等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以更好地推动战略布局落地。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805.40万元,同比增长4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64.35万元,同比增长1.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38.32万元,同比减少11.77%;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6.3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整体向好,为实现公司战略落地,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在建项目及业务发展等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系2021年6月上市公司,适逢中国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期,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新建研发中心和投建产业化基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产能,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综合考虑保障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公司将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需要、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就利润分配方面做出的承诺。董事会审议该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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