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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186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8,94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2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40%;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234,862.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50,470.76万元。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章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32,866,772.52元。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人民币466,885,043.24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6,688,504.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64,407,355.09元,资本公积18,014,312,366.4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及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及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24号)。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立足于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模式,长期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解决方案,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以及光伏材料与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公司生产工厂在国内和海外均有布局,国内主要分布在河北邢台和廊坊、江苏扬州无锡和连云港、安徽合肥、上海奉贤、浙江义乌、云南曲靖和内蒙古包头,海外生产工厂在越南北江。

  公司以主产业链“光伏产品事业群”为依托,不断完善组织架构,设立“智慧能源事业部”,加大下游光伏应用的投入,不断扩大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规模,同步探索多种光伏发电应用场景的开发,包括BIPV、储能等业务;设立“光伏新材事业部”,加强光伏辅材和设备的研发力量,包括光伏拉晶设备、光伏热场系统、光伏导电材料、光伏封装材料等业务,为主产业链快速发展保障供应的同时,持续降低成本贡献力量。

  公司坚持“抢抓机遇、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指导思想,构建“一体两翼”业务体系架构,做强做大光伏智能制造业务,做精光伏辅材和设备产业,积极开发下游光伏发电应用场景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1、光伏产品事业群

  (1)硅棒、硅片

  公司采购上游原材料---多晶硅,利用单晶炉的拉晶工艺生产出硅棒,利用金刚线切割加工制成硅片。

  公司生产的硅片主要为单晶硅片,用于加工单晶太阳能电池。公司生产的硅棒、硅片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的继续生产加工,少量对外销售。随着拉晶工艺持续改善提升,单晶炉的硅棒月单产快速提升,生产成本大幅降低,达到行业优秀水平。线切过程中使用的金刚线线径和单耗持续改进,大尺寸硅片的产能爬坡周期短、成本低,为公司高效率电池和高功率组件的技术迭代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光伏电池

  公司上游生产的硅片,通过电池生产工艺加工成电池片,公司的电池片主要用于内部继续生产加工成组件,少量对外销售。公司电池片主要为单晶182mm尺寸的电池片,电池工艺类型主要为魄秀(Percium)电池技术及n型倍秀(Bycium)电池技术。随着公司新建电池项目的顺利投产、达产,电池转换效率大幅提升,生产成本明显下降,大尺寸电池在转换效率和生产成本上做到了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公司魄秀(Percium)系列电池量产转换效率最高达到23.9%,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最新的n型倍秀(Bycium)电池量产转换效率最高达到25.3%,工艺将持续改进,进一步降低电池生产成本,提高电池的性价比。  (3)光伏组件  公司生产电池片以及部分外购的电池片通过封装工艺加工成组件,组件是公司的主要终端销售产品,组件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光伏电站投资商、工程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经销商。  公司主流组件产品包括单晶多主栅半片组件、双玻/单玻组件、高密度组件等,产品规格主要有54片、66片、72片和78片。基于182mm大尺寸硅片技术、高效电池技术、高效封装材料、高密度封装技术的高功率组件,能满足市场各应用场景主流需求。此外,公司针对客户需求可对光伏组件进行定制化开发。基于182mm大尺寸硅片及魄秀(Percium)电池技术的高功率组件DeepBlue3.0系列,主流72片版型组件功率可达540-565W。2022年推出的新一代n型组件DeepBlue 4.0 X,同样采用了182mm大尺寸系列硅片,以确保最终的组件产品尺寸与p型产品完全相同,方便组件的运输、安装和使用。此外,DeepBlue 4.0 X采用了高效n型倍秀(Bycium)电池技术、自主研发的高密度组件封装技术以及高效封装材料,具有高功率、高效率、高可靠性、高发电能力等突出优势,其中78版型最高功率达625W,组件转换效率达22.4%,各项可靠性测试均满足IEC标准要求。相比于主流p型组件,DeepBlue 4.0 X组件的BOS成本可降低约2.1%,LCOE成本可降低约4.6%,能够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高功率组件的推出,为市场客户提供了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下游电站业主的电站建造和运营成本均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针对市场需求,公司后续会适时推出新型高密度组件产品,以持续保持组件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领先优势。从p型到n型,从DeepBlue 3.0到DeepBlue 4.0 X,公司始终秉持“为客户价值而生”的产品设计理念,不断提升光伏组件的发电表现,为全球碳中和助力。

  2、智慧能源事业部

  智慧能源事业部聚焦集中式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户用光伏储能电站三大业务,为各种电力消纳客户提供“多种能源协调互补、多种环节整合共洽、多种场景融合发展”的电力能源设计、建设和运营解决方案,通过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维、转让,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凭借对光伏事业的深刻理解与业务实践,智慧能源事业部构建了“产品+系统”、“系统+服务”的“双+”发展战略,即:以光伏发电系统为核心,智慧能源事业部整合研发BIPV组件、储能系统等相关产品,形成了集中式光伏电站系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系统、户用光伏系统、光伏离网系统的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相关环节配套服务,通过业主定制化设计、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能力,不断提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EPC)、电站智慧运维业务水平,为各类光伏电站应用场景赋能。

  截至2022年底,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规模963MW。同时,国内有多个在建“平价上网”光伏电站项目,项目规模约为240MW,预计于2023年上半年陆续并网发电。

  3、光伏新材事业部

  为降低供应链风险、推动成本优化、提升综合竞争力,光伏新材事业部与主产业链各环节匹配布局光伏材料与设备业务,目前主要产品有光伏拉晶设备、光伏热场系统、光伏导电材料、光伏封装材料等。光伏新材事业部依托公司整体优势,逐步完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未来发展格局。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光伏产品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内光伏行业的先行者之一,已构建起包括太阳能光伏硅棒、硅片、电池及组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光伏材料与设备在内的全产业链链条,成为光伏行业企业中产业链完整、结构布局协调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近年来通过产能扩建与产业链拓展,进一步加强光伏产品的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与多元化,巩固自身在光伏行业中的领军地位。根据第三方权威咨询机构PV InfoLink统计数据,公司2017-2021年组件出货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前三名,2022年依然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一贯致力于光伏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研发重点为开发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新型结构,大幅度提高其光电转换效率,力求接近理论极限。与此同时,致力于大幅度降低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生产成本,以太阳能光伏电池的进步带动整个利用晶体硅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链的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公司2022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有关规定,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调整。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为了提升公司硅棒/硅片产能规模,降低成本,完善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实现在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抢占市场先机;满足公司现有产能及未来新建产能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增强持续盈利能力,2021年8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73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2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号)。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定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2022年6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42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837名激励对象授予1,502.76万份股票期权。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产业规模化、集群化运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N型产品技术趋于成熟,为了提升大尺寸N型硅片、电池和组件产能规模,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9.60亿元,用于“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 曲靖“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扬州“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抓住产品技术迭代的历史性机遇,奠定在大尺寸N型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领先优势。

  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186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8,94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2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40%;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234,862.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50,470.76万元。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章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32,866,772.52元。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人民币466,885,043.24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6,688,504.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64,407,355.09元,资本公积18,014,312,366.4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24号)。

  九、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373,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原因、数量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激励对象累计行权2,658,21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2,658,212股,注册资本增加2,658,212元。

  2、因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4,60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2,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合计减少47,502股,注册资本合计减少47,502元。

  综上,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353,903,854股增加至2,356,514,564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353,903,854元增加至2,356,514,564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制度修订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32,866,772.52元。母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人民币466,885,043.24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6,688,504.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64,407,355.09元,资本公积18,014,312,366.4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2,356,514,564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563,495.36元,以股本溢价转增942,605,8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99,120,389股。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2022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确认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7,835.0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的基础上,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6,570.55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本次拟在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76,570.55万元,全年共计提减值金额为人民币114,405.57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76,570.55万元,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14,405.5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人民币1,203.0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人民币312.50万元以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6.34万元,共计增加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884.2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原来导致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公司在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16,653.19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1、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新技术、新产品的迭代是行业发展的长期主线。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各种变化,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导致公司原有部分生产设备不再满足生产要求。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就其低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9,426.89万元。

  2、包头市晶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化交易结算电价不达预期,导致出现经营亏损,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项目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了测算,并对其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1,514.81万元。

  3、为集中河北地区优势产能,有效发挥规模效应,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决定战略性关停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的硅片生产基地阳光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清查,部分老旧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拆改后不再满足生产使用,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就其低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9,731.23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减少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60,672.93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后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②、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上述新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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