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理民、浦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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