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72,569.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397,430.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各项目情况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费用明细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创新药生物药临床试验进展、资金安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的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长期聚焦于全球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的研究探索,基于科学原理和科学逻辑,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和原研技术积累,致力于创建具有全球知识产权和全球权益的创新生物药研发平台和在研管线的研发。公司主要创新生物药项目创新程度高新颖性强,在临床试验中,需要根据在前期临床试验数据、后续临床试验方案、管线其他产品的最新进展、适应症及市场潜力等不断进行优先级的调整,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本次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变更和调整如下:
1、将子项目“肿瘤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中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8,658.00万元调整为20,685.87万元,将SI-B003联合化疗针对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II期及III期临床研究,调整为SI-B003联合BL-B01D1±化疗针对非小细胞肺癌及其它多种实体瘤的II期临床研究(该项目为ADC药物的子项目BL-B01D1(EGFR×HER3-ADC)±SI-B003(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化疗),并同时增加了SI-B003联合SI-B001±化疗针对头颈鳞癌的Ib/II期临床研究。
2、在子项目“肿瘤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中,新增ADC研究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159.10万元,包括双抗ADC药物BL-B01D1多种实体瘤适应症的单药Ib/II期临床研究、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适应症支持上市的单药关键注册临床研究、多种实体瘤适应症的联用II期临床研究;单抗ADC药物BL-M07D1多种实体瘤适应症的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单抗ADC药物BL-M02D1多种实体瘤适应症的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
3、将子项目“肿瘤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中GNC-038的II期临床研究调整为I/II期临床研究,将GNC-039脑胶质瘤适应症的II期及III期临床研究调整为Ia/Ib期临床研究,并增加四特异性抗体药物GNC-035血液系统肿瘤、实体瘤适应症的Ia/Ib期临床研究,上述变更后的临床研究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407.29万元。将调减的部分资金用于ADC药物的临床研究中,以期推进抗肿瘤药物整体研发进程
4、减少子项目“新冠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中SI-F019融合蛋白药物的临床研究资金投入,调减拟投入募集资金2,224.80万元,将调减的资金用于其他创新生物药的临床研究中,以期推进抗肿瘤药物整体研发进程。
三、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肿瘤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子项目调整的原因
1、关于双特异性抗体药物
SI-B003系靶向PD-1×CTLA-4的双特异性抗体,基于相关靶点的免疫治疗药物的联合用药方案在泛肿瘤一线适应症中广泛获批并使用,因而SI-B003亦可作为基石药物与公司其他在研抗肿瘤药物联合,探索在泛肿瘤一线适应症中的应用前景。
目前公司已开展了“BL-B01D1+SI-B003±化疗”的非临床体内药效研究,相关研究结果显示“BL-B01D1+SI-B003±化疗”在不增加安全性风险的情况下,在非小细胞肺癌等适应症上展现出优于SI-B003、化疗的抗肿瘤效应,未来将进一步探索相关方案的II期临床研究。此外,公司为后续挑战头颈鳞癌一线标准治疗(K药+含铂化疗),开展了SI-B003针对头颈鳞癌联合SI-B001±化疗的Ib/II期临床研究以获得相关支撑性数据(受理号CXSL2101510)。基于已有的单药临床研究数据,公司综合考虑认为SI-B003联合SI-B001/BL-B01D1±化疗,较之于原SI-B003联合化疗方案,有望更早取得临床进展和突破性临床疗效。
另一方面,考虑到III期注册性临床周期相对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决定将III期预算后期待用资金转移到ADC在研项目中。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SI-B003联合化疗针对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II期及III期临床研究,调整为SI-B003联合BL-B01D1±化疗针对非小细胞肺癌及其它多种实体瘤的II期临床研究,并同时增加了SI-B003联合SI-B001±化疗针对头颈鳞癌的Ib/II期临床研究。
2、关于ADC药物
公司的BL-B01D1(双抗ADC)单药拟在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后线患者中,推进至支持上市的关键注册临床研究;双抗ADC联合SI-B003需在多种实体瘤一线适应症开展II期临床研究;BL-M07D1(HER2-ADC)及BL-M02D1(TROP2-ADC)正在开展多个Ia/Ib期临床研究。考虑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优先满足SI-B001的III期临床研究且稳步推进GNC四抗药物研发的基础上,将短期闲置资金投入到目前临床进展较快、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的ADC项目中。前述三个ADC药物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4,159.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BL-B01D1针对多种实体瘤单药Ib/II期临床研究项目、BL-B01D1针对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支持上市的单药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项目的原因
BL-B01D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独家靶向EGFR×HER3的双抗ADC药物。针对BL-B01D1单药,公司已开展了5个Ia/Ib期临床研究,共覆盖16种恶性肿瘤,目前已有涉及12种不同肿瘤类型的200余例受试者入组。根据肿瘤评估数据显示,BL-B01D1单药在该12种肿瘤的II期推荐剂量(RP2D)下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且均具有强烈的有效性信号,并在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末线患者中,已表现出可向支持上市的关键注册性临床推进的突破性疗效。
为了加快BL-B01D1单药在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后线适应症中向支持上市的关键注册性临床研究推进的进度,推动药物快速上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后线支持上市的单药关键性注册临床研究项目
为了在更多适应症中,快速推进BL-B01D1单药的Ib/II期扩展入组,尽快获得大样本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并尽快推进到支持上市的关键注册性临床研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针对多种实体瘤的单药Ib/II期临床研究项目。
(2)新增BL-B01D1±SI-B003±化疗针对多种实体瘤(含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等)联合用药II期临床研究项目的原因
前期公司开展了“BL-B01D1+化疗”、“BL-B01D1+SI-B003±化疗”的非临床体内药效研究,相关研究结果显示,“BL-B01D1+化疗”、“BL-B01D1+SI-B003±化疗”在不增加安全性风险的情况下,均展现出优于单药的协同增效;同时基于BL-B01D1单药现有临床研究结果,公司已开始推进BL-B01D1针对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等多种实体瘤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研究,拟探索在多种实体瘤一线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更快速的推进临床研发管线,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BL-B01D1±SI-B003±化疗针对多种实体瘤(含非小细胞肺癌、鼻咽癌等)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研究项目。
(3)新增BL-M07D1针对多种实体瘤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项目的原因
BL-M07D1为公司基于自身核心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HER2-ADC药物。多项临床前研究表明,该药物在稳定性、肿瘤杀伤效应等方面优于同靶点药物DS-8201(第一三共的HER2-ADC药物),在临床上有赶超DS-8201的潜力。
目前BL-M07D1已开展了2项Ia/Ib期临床研究,覆盖了乳腺癌、消化道肿瘤等多种恶性实体瘤,处于剂量爬坡和扩展阶段。在HER2阳性乳腺癌中,已有结果表明BL-M07D1临床用药安全性良好且具有强烈的有效性信号,有获得突破性疗效的潜力。同时,基于大样本量下Ib期临床研究相关结果,公司可直接向CDE申请BL-M07D1的单臂注册性临床试验,从而实现相关产品的快速获批上市。因此,为加速管线推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BL-M07D1针对多种实体瘤的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
(4)新增BL-M02D1针对多种实体瘤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项目的原因
BL-M02D1为公司基于自身核心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TROP2-ADC药物。多项临床前研究表明,该药物在稳定性、肿瘤杀伤效应等方面优于同靶点药物IMMU-132(吉利德的TROP2-ADC药物),在临床上有赶超IMMU-132的潜力。
目前BL-M02D1已开展了2个Ia/Ib期临床研究,覆盖了三阴乳腺癌、肺癌、消化道肿瘤等多种实体瘤,处于Ia及Ib期临床扩展阶段。在三阴乳腺癌中,已有结果表明BL-M02D1临床用药安全性良好且具有强烈的有效性信号,有获得突破性疗效的潜力。同时,基于大样本下Ib期临床研究相关结果,公司可直接向CDE申请BL-M02D1的单臂注册性临床试验,从而实现相关产品的快速获批上市。因此,为加速管线推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BL-M02D1针对多种实体瘤的单药Ia/Ib期临床研究。
3、关于四特异性抗体药物
GNC-035为公司基于自身核心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全球独家靶向ROR1×PD-L1×4-1BB×CD3的四特异性抗体药物。目前GNC-035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受理号CXSL2101045)并开展了针对血液系统肿瘤和实体瘤的2个Ia/Ib期临床研究。已有结果表明,GNC-035在血液系统肿瘤和乳腺癌中均有较强烈的有效性信号,且安全性良好。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GNC-035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针对血液系统肿瘤、实体瘤的Ia/Ib期临床研究。
目前GNC-038已开展了1个Ia/Ib期和4个Ib/II期临床研究,覆盖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血液系统肿瘤,已有临床结果表明GNC-038在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中均有较明确的有效性信号,且安全性良好。GNC-039针对脑胶质瘤的Ia/Ib期临床研究,已有临床结果表明GNC-039在脑胶质瘤中有强烈的有效性信号,且安全性良好。公司经综合考虑在研管线的临床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稳步推进GNC-038和GNC-039在研项目的基础上,把原计划GNC药物项目上后期待使用资金向ADC药物的临床试验倾斜。
(二)新冠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子项目调整的原因
目前公司已完成SI-F019融合蛋白注射液的I期临床研究,尚未推进到II期临床研究。公司经综合考虑在研管线的临床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主要募集资金集中于SI-B001的III期临床研究、ADC相关临床研究等项目中,因此缩减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四、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利好助推新药研发项目实施
近年来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新药研发的相关产业政策,缩短了创新药物临床申请和上市申请的审批时间,《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旨在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加快有潜力的新药进入市场,满足临床迫切需求。此外,政府还出台了人才激励计划和鼓励研发创新等优惠政策,以支持中国企业的研发活动,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公司长期聚焦于全球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的研究探索,基于科学原理和科学逻辑,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和原研技术积累,致力于创建具有全球知识产权和全球权益的创新生物药研发平台和研发管线。公司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有助于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在研项目有序推进。
(二)全球肿瘤创新药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持续发展,众多抗肿瘤创新药物问世和更多的适应症获批以及增加的患者人群,推动了抗肿瘤药物市场的进一步增长,预测到2030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总额将超过4,824亿美元;同时中国肿瘤药市场受患者数量增加、临床需求提高、相关有利政策等驱动因素影响,在未来几年亦将呈现快速上升态势,预计到2030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有望超过6,831亿元(数据来源:弗洛斯特沙利文),因而肿瘤治疗领域市场巨大且仍然存在尚未满足的治疗需求。
本次募投子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仍专注于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领域的全球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拥有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研发平台和在研产品组合,所有产品均享有完整的全球权益,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市场提供真正具备差异化优势的创新药。
(三)创新药的研发能力和研发团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拥有完整的涵盖小分子化学药物与大分子创新生物药的研发体系,具备从新药发现到工艺开发和放大生产全过程的开发与生产能力。公司拥有中美两地研发中心,研发人员专业领域涉及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学、制药工程、合成化学等各个学科,形成了全链条一体化的研发技术平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476人,研发团队中拥有博士学历36人,硕士学历96人,包括众多拥有国际制药企业核心研发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公司以中美两地研发中心为核心,确立美国前端研发、中国后续开发的研发策略,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卓越的临床研究体系可以保障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
公司建有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临床研究团队,建立了完善的临床研究SOP体系,临床相关研究的质量及时效性都具备基本的保障,为相关临床研究项目的完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全国相关领域的顶尖临床专家网络,与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可以保障公司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运行。
五、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新增部分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在研品种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在研品种从立项到上市通常需要8-10年时间,过程中需要开展大量的研究工作,且受到人员能力、外部环境和资金的影响,即使现已处于II期和/或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在研品种,或仍需要2-3年时间方可提交上市申请,期间如果出现内部组织不力,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都将影响研究进度,进而导致在研品种上市存在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创新药研发风险
药物研发过程漫长且临床前试验和早期试验结果无法预测和保证最终的临床试验结果,可能出现临床试验结果不佳的情况,同时临床试验的成功亦不能保证药品最终研发的成功,因而存在创新药研发的风险。
(三)创新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创新生物药在研项目尚未获批上市,相关核心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产品研发成功后若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产品未被市场接受,或届时同治疗领域出现疗效、安全性等类似或更优的竞争产品,存在公司研发成果转化或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是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10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3月31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baili-pharm.com进行预约登记,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注明“百利天恒: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雪玉
2、联系电话:028-85321013
3、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4、电子邮箱:ir@baili-pharm.com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2日,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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