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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审慎合理定价等倡议 券商规范开展发行承销业务在行动

  本报记者 周尚伃

  为促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防范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近日,上交所自律委、深交所规范委相继提出倡议,针对审慎合理定价、规范实施战略配售、规范收费行为三方面,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理性、有序开展或者参与IPO发行承销业务,共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受访券商人士表示,“吸取科创板及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后,公司相关机制已较成熟,因此在主板方面落实该倡议应较为顺畅。”

  打破“抱团压价”

  为企业审慎合理估值

  当前,首批主板注册制IPO企业已进入发行阶段,沪深交易所及发行人、卖方机构(保荐人、承销商)、买方机构(网下投资者)等相关参与方均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推进的各项工作积极准备。

  其中,保荐人、承销商规范开展发行承销业务,提高执业质量和专业能力,申报前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入口关”,提高投价报告质量,审慎合理定价,遵守行业规范,提高服务水平,是上交所自律委、深交所规范委对卖方机构倡议的主旨。

  3月22日开始,首批主板注册制IPO企业已陆续进入询价阶段,全面注册制下定价问题尤为关键。上交所自律委、深交所规范委均建议合规理性参与询价、实施定价;采用询价方式发行的,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并建议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报价“四个值”的孰低值及超出幅度,超出幅度不高于30%。

  “1%至3%的高价剔除比例建议有利于打开投资者竞价博弈空间,给予投资者在参与新股询价中更大的报价自由度;不超‘四个值’孰低值30%的定价建议,通过给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灵活的定价空间以打破以前‘抱团压价’的定价锚点。”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两项倡议旨在打破投资者“抱团报价”情况,促使投资者将新股研究回归到对市场、公司基本面的研究,真正地发挥市场对于新股定价的关键作用。同时,上述两项倡议已在科创板和创业板顺利运行一年有余,效果突出,因此在主板方面落实该倡议应较为顺畅。

  “估值定价逻辑的核心是思考企业在其发展进程中,如何为社会创造价值。券商要将自身代入到真实的商业周期、产业环境中,理解企业是如何运营、如何与上下游产生纵向互动、如何与其他行业产生横向的交叉关联,从而形成该企业特有的创造价值的商业逻辑。”华泰联合证券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IPO估值是在静态时点的估值,需要完整复盘这一时点企业及其所处行业的历史演进规律、同行业发展史,同时关注当下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二级市场估值情况、投资者的新股投资情绪,最后结合企业具有潜在价值的独特基因,本着独立、谨慎、合理的价值观,为企业审慎合理估值。

  协助发行人

  规范实施战略配售

  上交所自律委、深交所规范委还建议结合发行实际,规范实施战略配售等安排;建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低于8000万股(份)且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足15亿元的发行人不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结合发行实际,规范实施战略配售安排是为了让战略配售真正归位于战略投资、长期投资,公司会在发行人如有安排战略配售的意愿的时候,勤勉尽责地开展核查工作、发表专业意见,保证发行人实施战略配售的自主性、客观性、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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