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雯珊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集团”)此前发布的有关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计划,引发了监管关注。
3月23日凌晨,深交所对南玻A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南玻A以及宝能集团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相关增持计划是否具备可实现性、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等问题予以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3月22日早间,宝能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告知函》,被告知的对象为南玻A。宝能集团在告知函中表示,公司旗下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于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南玻A共16万股,占南玻A总股本的0.0052%,增持均价6.62元/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同日晚间,南玻A发布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披露了3月19日收到冠隆物流《告知函》的相关事项。根据公告,南玻A与冠隆物流双方在3月19日至3月21日期间进行了多次书面沟通。
在发布于官网的《告知函》中,宝能集团表示,宝能集团、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冠隆物流、承泰集团、前海人寿为一致行动人,目前已合计持有23.722%南玻A股份。因对南玻A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冠隆物流还将在6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5%,不高于总股本的6.26%。
若按3月23日收盘价计算,冠隆物流增持拟动用的资金超10亿元。
对于宝能集团及其各一致行动人的资金情况,深交所关注函提出,近期,宝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能股份”)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情形。中山润田所持中炬高新占其总股本1.53%股份被司法拍卖,宝能旗下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所持韶能股份占其总股本13.11%的股份也被司法拍卖。
“以上情况显示,此次增持主体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资金紧张等重大风险情形。对此,考虑此次增持计划比例的下限所需资金较高,宝能集团是否存在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情形。”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提出质疑。
不仅如此,天眼查APP显示,截至3月23日,宝能集团在多达22宗案件中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宝能集团及其实控人姚振华更被多达90个机构或个人向法院申请限制消费令;截至3月16日,宝能集团的被执行总额已达341.87亿元。
而一位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此前公司内部流传一份欠薪清单,宝能集团整个体系(16个板块)欠薪超过13亿元。”
除此之外,深交所关注函还提出,3月22日上午,宝能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刊发了《告知函》内容,并被部分媒体转载、引用。请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在相关公告发布前,提前刊发《告知函》内容的原因及其合规性,并报送有关详尽、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就此,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勇向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关于收购的相关规定,宝能集团有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的义务。虽现行法律对告知的形式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在一定程度上,宝能集团采取公开《告知函》的方式并不妥当;如果未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而是以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至少违反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宝能集团在《告知函》中表示,“在3月17日前6个月内,冠隆物流不存在减持南玻A股份的情况。”
而2022年12月8日,南玻A曾对外发布公告称,宝能集团、冠隆物流的一致行动人中山润田于2022年7月29日至12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南玻A股份311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对此,招商证券一名保荐代表人向记者表示,“由于系一致行动人,中山润田、冠隆物流先后减持再增持南玻A,不能排除其欲通过交易、发布消息等手段炒作上市公司股价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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