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1,0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35%。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3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赣榆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苏银高保字[706666301-2023]第[782388]号),为美特森与苏州银行赣榆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每一笔业务分别计算,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35%。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30%。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苏银高保字[706666301-2023]第[782388]号)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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