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担保预计情况: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预计,实际担保金额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被担保人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本次担保发生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819.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4%,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亦不涉及反担保。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授信余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合同及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审议。具体如下:
授信预计情况: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2E1E0U21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办公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叶福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革基布、人造革贝斯委外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451.35万元、负债总额为63,680.29万元、净资产为2,771.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528.99万元、净利润1,560.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是对即将发生的担保情况的上限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控制及管理,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5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48%;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2819.24万元,亦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运营情况良好。上述授信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所涉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授信及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 24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田景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晓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内
联系人:叶卓强、葛育兰
联系电话:(0578)8818980
传真号码:(0578)8818019
联系邮箱:yzq@yzmgf.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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