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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系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或“收购人”)作为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程序取得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80%股权,进而间接控制齐翔集团所持有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齐翔腾达”)45.91%股份而触发,并不以终止齐翔腾达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山能新材料向齐翔腾达除齐翔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7.1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山能新材料出具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现就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齐翔腾达除齐翔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于要约价格7.14元/股、最大收购数量1,458,693,718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0,415,073,146.52元。山能新材料已将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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