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富璞鑫”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8,612,134股变更为7,122,134股,持有股份比例从6.2462%变更为5.1656%。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赛富璞鑫发来的《关于所持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赛富璞鑫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达到1,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807%。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