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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科微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28         证券简称:格科微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308,250,120股,限售期为自相关股东持有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或“公司”)股份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888,718股,并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498,887,1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34,202,7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684,394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0,237,709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原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部分限售股共计587,109,063股已于2022年8月18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36,964,285股已于2023年2月13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2年8月10日、2023年2月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308,250,120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户,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2.3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就其持有的限售股做出的主要承诺如下:

  (一) 上海橙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华登(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如本单位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为申报前6个月前已发行的股份,则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为申报前6个月内的新增股份,则自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本单位承诺如下:

  (1)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有关持股5%以上股东的相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在本单位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减持价格:如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按照届时的监管要求予以公告。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的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 杭州芯正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常春藤藤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TCL战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俱成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金泰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咨勋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杉芯聚(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RITZ HOLDINGS LIMITED

  “自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的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三) H&S Technologies Ltd.

  “1.针对本单位持有的公司于申报前6个月内的新增股份,自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新增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针对本单位持有的剩余公司于申报前6个月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的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08,250,1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2.3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

  1.上表中的股东名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名称为准;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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