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3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培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培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培国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让股东知悉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孙培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至3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冯艺东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西存先生
独立董事:綦好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至3月3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1-68889038
邮箱:ztsdb@z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毕玉国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王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