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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东电力”)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广西永盛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目前,桂东电力为广西永盛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5.13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公司持股比例:51%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505,533.56万元,净资产54,449.20万元,负债总额451,084.36万元,资产负债率89.23%,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25,512.70万元,净利润-3,401.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广西永盛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57%,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1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2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5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52%,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9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2%。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西永盛营业执照;

  3、广西永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袁春力先生主持,监事莫雪梅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袁春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给予了客观评价,会计师上述强调事项是审慎的,公司已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公司董事会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作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该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对该强调事项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进行关注。

  十、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赋予的权利尽责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关注重点公司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是否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所编制的定期报告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是否合规等。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对公司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进行调查,并于2023年1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2年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广投智能科技、广投能源销售公司、桂盛能源公司采购商品;向正润新材、桂东电子、日轻高纯铝、广投北海发电公司、广投来宾发电公司、桂盛能源公司销售商品;向广投综合能源公司、方元电力检修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等服务;向广投智慧服务采购后勤劳务服务;将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管,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桥巩能源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等关联交易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经查,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多家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桂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汤艳群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3、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如发生除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本期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一期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对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便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26,217,333.49元,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233,784.54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7,233,784.54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5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截止2022年12月31日,桂东电力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为34.18亿元。

  一、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1、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金额: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3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2、提供资金支持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等临时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资金支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批准提供。上述拟提供的资金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资金支持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提供资金支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有需求的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接受公司资金支持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上述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若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动态监管资金支持款项的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若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7名,董事雷雨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雨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冯浏宇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23年3 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3]第  5-00001号),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报告期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12,203,120.09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2年度公司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九、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5-00004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建筑产业化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电力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20%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不低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1,195.402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以选择的产权交易方式产生的最终交易价格为准。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建筑产业化公司20%股权的公告》。

  十二、6票赞成(关联董事姚若军、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22 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 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规范公司及所管理企业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融资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桂旭能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桂江”)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梧州桂江的发展,根据梧州桂江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梧州桂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0.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梧州桂江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梧州桂江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3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3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3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广西永盛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确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广西永盛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6票赞成(关联董事姚若军、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将下一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信息化建设、采购煤炭及油品、销售电力、销售油品、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支付担保费、设备运行维护、后勤劳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6,217,333.49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对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是审慎的,公司及广西永盛对此保持高度重视,一直积极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申请继续抵扣该进项税,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十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张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聘任高管人选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张倩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十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3]第  5-00001号),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报告期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12,203,120.09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2年度公司情况,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1,349.12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3月22日召开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倩,女,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企业合规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计划、统计分析岗、企业管理岗,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参股电力企业管理岗,挂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风控部经理。

  目前张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电力19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同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12、13、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20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张倩、蒋琰芳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

  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

  ●资助金额:公司拟向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

  一、资金支持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广西永盛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确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借款协议。

  公司目前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广西永盛另一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石化”),其持股比例4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资金支持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永盛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目前公司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为广西永盛控股股东,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持有广西永盛49%股权。

  (二)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05,533.56万元,净资产54,449.20万元,负债总额451,084.36万元,资产负债率89.23%,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25,512.70万元,净利润-3,401.4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12,181.16万元,净资产52,988.93万元,负债总额459,192.23万元,资产负债率89.65%,截至2022年9月,实现营业收入907,313.28万元,净利润-4,861.71万元(未经审计)。

  广西永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支持对象: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资金支持金额: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的资金支持

  (三)资金用途: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主要为了支持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四)本次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4.83亿元资金支持,广西永盛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四、风险防范措施

  广西永盛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且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公司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密切关注广西永盛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回收。综上所述,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广西永盛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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