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及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及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高铁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实际需要,不会对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高铁电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63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248,372.94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27.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63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27.06 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32,456,330.19元后的643,181,669.81元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84.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45,477.21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11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半年末和年度末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0日,高铁电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49,6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转回原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现金管理收益共3,167,822.22 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机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669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1,030,897.74元已全部置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德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借款利率依据市场情况最终确定为3.5%,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本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保德利公司投入募集资金38,569,637.08元用于实施“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自2022年1月10日起开始计息。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高铁电气《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高铁电气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铁电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高铁电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阙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阙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阙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阙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提名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阙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阙明先生简历
阙明先生,1965年9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 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中铁二院电化院三所所长;2009年1月至2017年2月,任中铁二院电化院接触网所所长;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任中铁二院电化院技术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任高铁电气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采购部部长。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阙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股东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采购部部长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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