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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卢进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11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 真:0512-62397972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04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南京小蓝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 担保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德威”)。

  ● 被担保方:南京小蓝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小蓝”),为公司持股81%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10万元,少数股东李军和罗晓真按同比例提供担保,其中李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罗晓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南京小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南京小蓝的经营和发展需求,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南京小蓝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以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一)综合授信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名称:南京小蓝;

  2、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南京小蓝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南京小蓝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南京小蓝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4、为提升决策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5、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概述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小蓝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少数股东李军和罗晓真按同比例提供担保,其中李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罗晓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本次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南京小蓝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9KJR3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座二层(江宁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李军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 2018年3月28日

  8、与公司的关系:南京小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81%股权。

  9、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船舶改装;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户外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南京小蓝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少数股东李军和罗晓真按同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35亿元(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0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3.6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581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38%,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95%。其中公司为南京小蓝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为0.081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小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南京小蓝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分布式光伏业务。

  综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固德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05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担保方: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德新能源”)。

  ● 被担保方:苏州伏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租新能源”);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一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伏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中金融机构根据伏租新能源的选择向昱德新能源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伏租新能源承租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金融机构与伏租新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2、担保情况二

  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和差额补足协议,金融机构与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昱德新能源负责完成前期市场推广、租赁物的施工安装、发电并网等日常运维工作,并收取一定的运维服务费用。昱德新能源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金及提供差额补足,承诺保障金融机构在前述情形下与终端用户开展的所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固定租金权益的实现。该项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一

  上述担保情况一的被担保人为伏租新能源。

  1、伏租新能源

  (1)被担保人:苏州伏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7JHUYU35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商业广场3幢14层1406室

  (5)法定代表人:范志安

  (6)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8)与公司的关系:伏租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昱德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情况二

  上述担保情况二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情况一

  1、合作协议:

  (1)担保人:昱德新能源

  (2)被担保人:伏租新能源;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融机构根据伏租新能源的选择向昱德新能源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伏租新能源承租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0.3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担保情况二

  1、合作协议、差额补足协议

  (1)担保人:昱德新能源;

  (2)被担保人: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3)担保方式一:为租赁合同项下终端用户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等款项的义务,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二:为租赁合同项下终端用户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等款项的义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开展上述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37.35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2.6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00.5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1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50%,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1.07%;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2.80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69%,占经审计总资产的7.54%;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28%,占经审计总资产的3.29%。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开展分布式业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其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一定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相关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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