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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人民币0.2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 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后,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3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万元整)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股份”)于2022年3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0.2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原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三孚新材料2021年最高担保额度4.5亿元,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电子材料”)最高担保额度0.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三孚电子材料和三孚新材料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 担保解除的情况

  近日,三孚新材料已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全部结清,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63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2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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