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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座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黎木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黎木平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唐敏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黎木平先生简历

  黎木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技术人员、测设一队负责人、测设二队副队长;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原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三所所长、总工程师、党总支委员、设计党支部书记;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副总经理;深圳市综合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市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总经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黎木平先生通过深圳市深研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7,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9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木平先生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2:唐敏先生简历

  唐敏,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历任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唐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敏先生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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