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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之江苏沿海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沿海”)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35,4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江苏沿海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江苏沿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783,3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江苏沿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378.07万股登记完成,江苏沿海减持前和减持时总股本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489,167,839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490,460,463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苏沿海发来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因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沿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378.07万股登记完成,计算减持前和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489,167,839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490,460,463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及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12.46%降至7.71%,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4.23%降至3.9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6.69%降至11.69%。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鼎胜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合计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16.69%降至当前的11.69%,合计减少5.00%。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润平方和普润平方壹号为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备注:

  (1)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共青城普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21年9月2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公司股份23,387,243股。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分别增加3,180,700股、600,000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16日进入转股期,2021年8月13日至2023年3月23日,累计转股3,021,923股。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6,802,623股。综上,截至2023年3月24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69%降至11.69%,持股变动达5%。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021年8月13日减持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2021年8月12日总股本483,657,84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2023年3月24日减持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23日总股本490,460,463股计算。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持股5%以上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上述股东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09,16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2、“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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