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强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2,332,4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已过半。
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7月8日)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净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股权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谢建强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至目前,谢建强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谢建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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