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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文轶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公司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2023年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26.00亿元,2022年完成投资25.66亿元。2023年投资计划39.0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0亿元,股权投资计划9.08亿元。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纳入2023年年度预算,作为年度预算议案的组成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结合2023年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进行了预计: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申请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债务风险防控方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3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陈庆前先生暂时代行总会计师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总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听取《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事项行权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文轶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邓文轶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邓文轶先生简历

  邓文轶,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湖南武冈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参加工作。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2019年11月至今,任南网能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1年5月至今,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贵州有限公司监事、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南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文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文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邓文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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