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17
股东张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先生等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源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源女士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俞洋先生、张源女士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张源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张源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27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张源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66,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张源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股东此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源女士的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关于张源女士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张源女士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该减持计划目前尚未实施完毕,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源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张源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源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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