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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主持,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分别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对国内、国际会计准则理解深刻,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经验丰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XUEFENG YU(宇学峰)、SHOU BAI CHAO(巢守柏)、朱涛、DONGXU QIU(邱东旭)、王靖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市场需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为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相关咨询意见并修订相关规则,拟将审议和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据此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二十六)《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624,44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七)《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任何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通函等,并处理任何涉及本持股计划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合规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2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2年度,公司不断完善ESG治理机制,深耕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动回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在运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科研创新、赋能产业、国际交流、医疗普惠等方面做出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3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七)《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八)《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二)《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三)《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议案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A股之20%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公司对子公司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担保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1448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5,743,541.94 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8,032,138.06元;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6,717,704.12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534,892.3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55,214,949.83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910,000,000.00元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5,214,949.8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45,214,949.83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且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57,182,811.77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985,743,541.94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350,000万元及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0,498,175.2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0年8月21日及2021年9月10日,本公司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及2021年10月11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适用的超募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于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新增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累计产生人民币139,534,892.3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

  注4:本年度本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含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39,534,892.35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包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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