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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拟减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临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2万股(占宏华数科当前总股本的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湖智脑持有宏华数码10,108,15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的12.17%。新湖智脑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宏华数科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2万股(占宏华数科当前总股本的4%),减持价格根据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注册资本:830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688789.SH)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先生。截至2023年3月8日宏华数科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注]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均受金小团先生控制。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管理信息系统(MIS)以及配套专用硬件外部设备;电脑制版、数码印花;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出口配额和许可证产品),设备租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宏华数科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数码喷印设备生产、研发和销售的企业,是行业内扎根较深、技术经验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其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交易内容

  1、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2、定价依据:根据宏华数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3、减持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4、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2万股(占宏华数科当前总股本的4%)。

  5、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选择减持方式和价格。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9年投资入股宏华数科,初始投资价格为35元/股,因权益法核算,宏华数科目前账面价值约40.78元/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5)。2022年12月7日至今,公司累计减持宏华数科股份228万股,成交金额合计3.98亿元,实现处置收益2.77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损益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38%。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预计仍会带来较大的处置收益,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成交价格确定,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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