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王伟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杨国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林泽杭先生、独立董事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陈旭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代表监事王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鲁云亮先生、监事包志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朱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林泽杭先生、财务总监冯晓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钱韫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