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可转授权予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调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非实质性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备案等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注:章程全文交叉索引序号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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