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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二)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采矿权,基本情况详见《2023年甘肃省敦煌市北山金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CKQCR2023001号)。
本次拍卖标的探矿权,基本情况详见《2023年甘肃省玉门市前红泉萤石矿详查等7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TKQCR2023001号)。
1、 基本情况
表一:甘肃省敦煌市北山金矿采矿权
注:采矿权起拍价13,702万元,加价幅度150万元。另外要加上前期补偿费、环境恢复治理费等10,392.87万元,需交纳的矿业权收益基准价大约9,126万元(金6.6元/克,伴生银61元/千克)。因此起始成本费用在33,220万元以上。
表二:甘肃省徽县天子坪金矿详查探矿权
2、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3、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4月12日9时至2023年4月26日9时止。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开始。
4、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外资公司。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1.2亿元,参与探矿权履约保函金额4,426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有利于提高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参与竞拍存在的风险
1、按照前述竞买方式的规定,能否竞拍得以上矿业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竞拍以上矿业权,因矿产资源勘察也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在勘察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矿业权造成的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
(5)不可抗力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嘉恒百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海南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李雄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0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5)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3、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编:742312
(3)联系电话:0939-7545988
(4)传真:0939-7545996
(5)邮箱:603132-zq@jinhuiky.com
(6)联系人:王洋、王瑞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回执
说明:1、回执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09:00-11:30、14:00-16:30)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方为有效。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的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本次变更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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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应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 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第1、2、5、6、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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