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3月28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3.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9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详见公司2022年5月5日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2023年3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1.58%(以公司2023年3月26日总股本274,864,246股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5.15元/股,回购均价18.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存在减持和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监事于锋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0,000股,详见公司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2.公司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开始行权,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获得公司股份合计3,003,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351,088股,其中80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使用的3,551,088股已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在后续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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