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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持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241.9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00.0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配利润为66,028.64万元。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3,146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95,568.5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2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额的研发投入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扩充研发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扩充研发团队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拥有更好流动性的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缪环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凌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上年度审计费用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和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新增对全资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根据被担保人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额度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6月9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4、法定代表人:赵国光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通信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采购代理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权期限内,新增的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目前对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联系电话:021-68771788-6666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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