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2023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例如:
1、按揭担保服务
关联方提供的对购车客户的按揭担保服务,可有效支持客户融资购车,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2、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可使国内外客户获得低成本且还款方式灵活的融资渠道。
3、关联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关联财务公司在结算效率、业务响应、处理速度、服务质量、个性化需求满足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促进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
4、其他服务
相互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一方面可使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减少非直接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供应商产品和服务直接竞争,增强对外谈判议价能力。
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曹建伟先生、于莉女士、卢新磊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2022年初预计的额度内,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理。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采购,2022年实际交易额159,452万元,比预计少70,010万元。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或劳务,2022年实际交易额21,714万元,比预计少59,831万元。
单位:万元
3、销售商品及材料,2022年实际交易额37,869万元,比预计少45,474万元。
单位:万元
4、提供服务或劳务,2022年实际交易额10,649万元,比预计少12,210万元。
单位:万元
5、金融服务
(1)存款
单位:万元
(2)授信
单位:万元
(3)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管理费支出
单位:万元
2022年,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及关联方采购需求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前述差异属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2023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2023年预计发生238,068万元。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或劳务,2023年预计发生30,674万元。
单位:万元
3、销售商品及材料,2023年预计发生73,374万元。
单位:万元
4、提供劳务或服务,2023年预计发生25,422万元。
单位:万元
5、金融服务
(1)存款
单位:万元
(2)授信
单位:万元
(3)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管理费支出
单位:万元
6、保理业务
单位:万元
上述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各类别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在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五、关联方信息
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注册资本:人民币54,618.0037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132207011Q
主营业务:环卫及工程机械业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68.56%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31.44%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秋路98号金秋嘉苑三号院9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殿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251254X9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等。
股东情况: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6.11%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83.89%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3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义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G6JXW4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宇通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四层41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德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H0GCU49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拉萨百年德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7、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54X73N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70%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蓝湖街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9、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兴路66号营销中心11楼1118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NFC8MX3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西藏德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拉萨百年德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0、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汇处金融广场北侧五层5020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906444918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钢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汤玉祥持有99%股权,汤玥持有1%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1、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21层2118
法定代表人:朱茂清
注册资本:15,92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62474240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设备的销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护;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28%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67%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0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2、郑州安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1号车间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江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9483187W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67%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3、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兴北路中段艺茂国际仓A3-318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泉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KNECYX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4、盛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执行董事:张国徽
注册号码:2672814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
股东情况: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5、郑州贝欧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F9A4D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餐椅、玩具、童车、童椅、童床、针纺织品、玻璃制品、箱包、电子产品、母婴用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床上用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卫生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等。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5.55%股权,奉定勇持有33.33%股权,其他27名自然人31.12%股权。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16、郑州一品聚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宇通工业园F04-0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107G73X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洗涤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的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周静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7、郑州宇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963.4万元
法定代表人:巫青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F1J323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新材料、皮革制品的制造与加工;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电子商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巫青峰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8、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8号3号车间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朱平礼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9、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双牌石大街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延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1MTCEA0H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电梯销售、安装;建筑设备租赁、加工;给排水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和专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7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4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3万元(含税)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8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2021年度均未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聘任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聘任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和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4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提名卢新磊先生和郭辉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以累计投票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卢新磊 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同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底盘车间主任、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生产质量总监、生产总监。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郭 辉 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同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宇通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和融资租赁人力资源经理、宇通集团法人治理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9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公司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随时赎回、1-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 决策权限:委托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2022年,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资金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包括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2023年,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相关授权进行,且不定期回顾委托理财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控制委托理财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3年,公司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3年,公司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拟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35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按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5.29%。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仍可能因市场环境而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七、2022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20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解释第16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066 公司简称:宇通客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客车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行业总量不仅取决于居民出行总量和出行结构,也受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叠加新能源产品提前消费等影响,国内大中型客车行业需求总量同比下降10.74%(数据来源: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国内市场,受2023年新能源补贴完全退出影响,2022年,公交需求提前释放,销量正增长;随着城镇化发展、公交都市建设、农村客运公交化等有利因素对市场需求形成支撑,双碳目标、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加快传统车向新能源车的转化,预计新能源公交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同时,在“双碳”政策的持续推动下,预计新能源客车将逐渐进入公路客车领域,短期内主要用于团体租赁、短途客运等。
海外市场,2022年随着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刚性需求释放以及大型赛事的举办等,行业需求得到恢复。伴随世界经济企稳回升,前期压抑的客运、旅游、团体等市场需求将逐步释放。部分国家政府基于重启经济、改善民生的需要,会加大出行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支持,公交细分市场需求将呈现复苏态势。同时,随着社会对新能源客车认可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环保意识、节能减排政策及新能源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新能源客车需求预计将有所增长,其中欧洲、拉美、东南亚、中东等市场均存在增长机会。
1、 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可满足5米至18米不同长度的市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34个系列的完整产品链,主要用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团体通勤、校车、景区车、机场摆渡车、自动驾驶微循环车、客车专用车等各个细分市场。
2、 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覆盖国内所有市县市场及全球主要的客车进口国家,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以订单模式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行业需求情况、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能力和自身的成本控制能力。
近年来,公司正在从“制造型+销售产品”企业向“制造服务型+解决方案”进行转型。独创中国制造出口的“宇通模式”,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由产品输出走向“技术输出”的业务模式创新典范,帮助部分国家建立本地客车制造能力。公司产品已批量销售至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覆盖美洲、非洲、亚太、独联体、中东、欧洲等六大区域的发展布局,引领中国客车工业昂首走向全球。
3、 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紧跟低碳化、电动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轻量化发展趋势,围绕安全、节能、舒适、环保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打造了宇通产品竞争力领先的技术护城河,引领了客车行业技术发展的先进方向。高端系列产品全面布局,T12/13E、U12/13相继推出并获得批量订单,填补了公司在国际高端业务的空白;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与产业链企业深度合作,助力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落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高安全长寿命电池系统、电池模组集成化技术、集成式一体化DCDC、多合一动力域控制器、一体化热管理系统、双源低温热泵、集成式电驱桥、电控液压助力转向、集成式电子电气架构、智能辅助驾驶助手I代、多功能自动驻车系统、碰撞缓解控制系统、5G网联终端2.0、智能化能量管理、智能巡检、智能区域限速控制、校车智能防遗忘II代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巩固了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技术的领先优势。
(2)产品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布局进一步优化,多品类产品完成开发和落地。
新能源公交产品方面,完成了宇威造型8-10米纯电公交产品的全面升级和6米、7米全新造型微循环纯电公交快速上市,实现了6米、7米、8.5米、12米低入口适老化公交产品的全面覆盖,并完成了集成电驱桥产品落地,公交产品布局进一步优化。
校车产品方面,完成了5.3米、8.7米、9.3米校车的轻量化换代,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房车产品方面,自行式房车完成了高、中档和经济型产品的全面升级及布局,已覆盖旅居、越野、旅行三大类市场,拖挂式房车完成了5-6m上路版、6-11m营地版产品的全面升级,房车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
海外产品方面,完成了6-7米微循环、7.7米公路、12米公交等新产品开发上市,实现了海外产品全系列新能源产品平台布局;传统产品完成了8-12米公交、9.4米和12米公路等新产品迭代开发,基本实现了海外全系列新平台产品覆盖。
智能网联产品方面,自动驾驶产品实现安全运营4年,已在郑州、广州、南京、绍兴、重庆、博鳌、惠州等地开展示范运行,覆盖城市公交、景区园区通勤、机场摆渡等场景,自动驾驶客车累计商业化运营超过180万公里,接待乘客超25万人次,宇通智能网联客车已进入商业化示范运营阶段。
高端产品方面,T7高端商务车完成新汽油机储备开发,同时推出星宇版、星辰版原厂改装产品;海外推出U12、U13等高端公交产品,完成U系列高端公交平台产品开发;海外推出欧洲12米纯电旅游产品,完成高端旅游纯电产品开发;机场摆渡车完成二代纯电产品上市,高端产品布局基本完成,高端产品竞争力及高端实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大中型客车的产销量稳居行业第一,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股东情况
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3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参会,委托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的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正常发放,不再计提奖励。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2年度投资项目签订合同总额8.89亿元,滚动付款总额9.70亿元,部分项目正在执行中。
2023年,公司投资计划待执行/新增预算11.17亿元,拟签订合同额4.75亿元(其中2023年在建项目合同额1.06亿元,新增项目合同额3.69亿元)。
在不超出本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需要,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额度,董事长可根据管理需要实施公司内部分级授权。
本议案相关事项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曹建伟先生、于莉女士、卢新磊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曹建伟先生、于莉女士、卢新磊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借款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业务开展,高效落实公司“三个托底”政策,同意向公司员工提供工作备用金、解难基金等借款,单笔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授权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内部分级授权。
上述借款事项须基于真实需求或困难等,且借款对象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14、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曹建伟先生、于莉女士、卢新磊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1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提名汤玉祥先生、申占初先生、位义辉先生和王学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提名尹效华先生、谷秀娟女士、龚建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以累计投票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1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议案7、11、12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议案4、5、7、9、11、12、13、14、15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汤玉祥 男,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93年本公司成立后任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1年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曾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占初 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专业,同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高端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技术部部长、技术副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高端及海外产品事业部总经理。
位义辉 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同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订单中心技术经理、海外产品事业部配置高级经理,宇通集团经营管理部创业管理高级经理、经营管理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专用车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学民 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同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中心研发财务经理、副主任,宇通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安和融资租赁财务与运营管理室主任,宇通重工董事、财务总监,绿都地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
尹效华 男,195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太龙药业、双汇发展、本公司独立董事。
谷秀娟 女,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北京市世界银行住房项目办公室住房项目部副部长、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及审计处处长、北京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等。现任神火股份、中天火箭、国统股份、本公司独立董事。
龚建伟 男,1969年出生,工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汽车研究所所长,兼任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公司北理慧动(常熟)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5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30,514,502.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3,939,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13,939,223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1.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18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日8:30-17:00。
(六)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399-1766
邮箱:ir@yutong.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61
联系人:张天瑞、李亚真、徐二林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