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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111.86万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677.31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241.91万元,按照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24.1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431.10万元,扣除2022年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45,600.00万元,母公司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948.81万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梅,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000887)、华骐环保(300929)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山航B(200152)、爱旭股份(600732)、掌阅科技(603533)、华利集团(300979)等多家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春梅、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同时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张永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曹先军、刘胜元、张永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44.7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海雷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张海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张海雷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4月1日止。

  张海雷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前,张海雷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张海雷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高梓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高梓寒简历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梓寒个人简历

  高梓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20年8月入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所研究员,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课题组组长。

  截至目前,高梓寒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高梓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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